原标题:济南丽霞:在全明开展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打磨泉城名片保护美丽家园
济南丽霞:启动全明保护公益诉讼特别行动
自5月份以来,受持续高温、干旱少雨、夏播等多种因素影响,6月12日,山东省济南市三大景区之一的趵突泉地下水位降至27.51米,低于红色警戒线。
春天是济南的名片,春天是济南的精神和灵魂。面对春耕保护的严峻形势,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启动了春耕保护行动。
6月22日,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检察长刘爱国和医院第四检察院民警走访了龙洞景区的茶壶泉、临猗泉、鲁花泉和活佛池,查看是否有垃圾堆放和填埋。泉水池;是否存在侵占或破坏著名泉池、泉渠、名泉的碑文、碑文及相关建(构)筑物等人文景观;是否存在污水和污水排放造成的泉水水质污染等问题。
检察官和警察与全明附近的居民交谈,了解全明的历史渊源及其生态环境保护。
\”检察院也管理春天?\”当与泉水所在的居民交谈时,一位居民满脸困惑地问道。
检察官向居民介绍了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能:“检察机关对于在法律范围内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保护泉水和泉水是每个人的责任。这不仅是水务部门的权力,也是检察院的责任,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居民听了之后,向检察官详细介绍了这些泉水的保护情况,并说他也应该尽自己的一份力量来保护这些泉水。
“作为泉城中心城区的基层检察院,我们开展保护泉水的公益诉讼活动,不仅是为了保护泉水生态系统,也是为了践行青山绿水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同时,它也保护了济南独特的春天文化。我们不仅要给子孙后代留下一个良好的春天生态系统,还要把这种独特的春天文化代代相传。”刘爱国告诉记者。
历下区检察院“走过名泉,守护美丽春城”的检察公益活动由9个支队组成,每个支队拥有10多个名泉,由医院9名党员领导。
目前,该院已走访和调查了辖区内90多处著名温泉。
通过走访,发现辖区内部分名泉未被发现,部分名泉位于居民庭院内,无法现场查看,部分名泉虽被命名,但未在《名泉保护条例》中更新。此外,对于一些著名的泉水发现,有界桩(桩)和提示标志,周围环境肮脏和凌乱,并有许多垃圾和污垢。一些居民甚至用废弃的铁丝网私下包围了温泉池,以便连接个人取水的塑料管。
针对存在诸多问题的八大名泉,7月10日,历下区检察院向当地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名泉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范围尽快布设界桩(桩),设立统一规范的提示标志和内容说明,严格落实责任人制度, 与责任人签订名泉维护管理责任书,对责任人进行技术指导,合理利用泉水资源,落实日常维护管理责任。
近期,我们积极加强与名泉保护管理、城管、环保、水务等部门的协调、信息共享和案例咨询,共同研究解决泉水保护中的问题,有效推动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刘爱国说。
共同保护济南泉文化
□全国人大代表、中铁济南局济南机务段高级工程师王娟
济南又被称为“泉城”,泉水是济南的灵魂。随着近年来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泉水保护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历下区检察院可以从其管辖的实际出发,开展保护公益诉讼的专项行动,这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的体现。
从历下区检察院名泉保护公益诉讼的现状来看,检察机关可以通过走、看、谈、访、查等方式,深入细致地了解名泉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可以说,效果开始显现。
我们的人大代表和检察机关有着共同的目标,我们都应该致力于保护济南的青山绿水和泉水文化。在检察机关维护公益诉讼的专项行动中,我们将继续做检察工作的监督员、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联络员、检察公益诉讼的宣传员,共同维护济南“家家泉,家家挂少年”的美好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