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冷链食品变得“清澈透明”。本市为冷冻冷藏食品仓储服务提供者颁发第一份备案证明
资料来源:天津政务网
昨日上午,天津市临海冷冻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惠来从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岗市场监督所获得天津冷冻冷藏食品储存服务商备案证明,备案号为金(南)0001号。这是自8月1日《天津市冷冻冷藏食品储存服务商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以来,我市首次颁发备案证书。
\”有了备案证明,我们可以为社会提供冷冻冷藏服务.\”赵惠来介绍说,天津金夫临海冷冻制品有限公司作为天津最大的冷冻食品批发市场,年吞吐量超过20万吨。他说:“了解了《办法》的执行情况,我们会尽快申请备案证明。”
近年来,冷链食品疫情的防控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贯彻《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冷冻冷藏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市冷冻冷藏食品的储存服务行为,确保储存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管委员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并发布了《办法》,自8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在我市从事冷冻冷藏食品储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证明。记录信息包括经营者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冷藏库名称、储存地点地址、储存容量、储存类别、储存形式和联系方式。备案完成后,相关备案信息将通过市市场监管委员会的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冷冻冷藏食品储存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储存场所的显著位置展示备案证明原件。
“目前,我市共有1530多家冷库,其中近200家为第三方提供冷冻食品冷藏服务。对冷藏冷冻食品储存服务提供商实施记录管理将进一步明确该市的冷藏基地,这将有助于检查货物来源和追踪货物流动。”市市场监督委员会食品业务部副主任李俊介绍。
“冷冻冷藏食品储存服务提供者应当主动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未按规定备案的,依法处理。”李俊说。
《办法》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了强有力的监管武器,为进一步规范冷冻冷藏服务行为、监督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确保储存食品安全、有效阻断疫情蔓延奠定了基础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俞董军说。
“有些病毒在冷冻食品的寒冷潮湿环境中存活时间更长。在今后的操作中,我们在强化主体责任的同时,必须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追查冷冻食品的来源,要求商家的冷冻产品来自非疫区,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和运输工具的消毒证明。”赵慧来说道。
资料来源:《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