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的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重庆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
离婚前的20万英镑贷款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吗
重庆五分局:举行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
司法网络新闻(记者李丽凤通讯员彭静)“贷款涉及夫妻共同债务吗?为了查清案件事实,解决双方矛盾,今天我们请大家到检察院进行公开审理,听取大家的意见。”杨萍开门见山地说道。
6月15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长杨平主持了公开听证会。除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外,还特别邀请了重庆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家等五人担任听证员。
听证会开始时,检察官薛向介绍了案情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林莉与被申请人王刚原为夫妻,因感情不和于2015年7月离婚。据王刚说,2014年2月,他向李明借了20万元,因为他急需项目资金。直到2018年2月,王刚才向李明出具借据并抵押了一套房子。双方还就借据的利息达成一致。2019年4月,李明认为贷款20万元是和林莉在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遂与李、王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共同偿还贷款本息共计34万元。
在一审中,王刚声称所有的借款都被用于该项目,而从事该项目的收入被用于家庭生活费用,对此林莉是知道的。随后,一审法院以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责令王刚、林莉偿还李明的贷款及利息34万元。今年1月,林莉以不知道前夫婚姻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再审,然后向检察院申请监督。
林莉知道王刚在婚姻期间向别人借钱吗?这笔贷款和利息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吗?在听证会上,这个问题成为了听证人员关注的焦点。
\”你是多次在国外做工程贷款,还是只是这次?\”\”婚姻期间,你是如何弥补家庭开支的?\”…..听证员逐一询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这不是我第一次在外面工作时经常需要资金周转。李明是李林家的亲戚。她怎么会不知道借钱?”王刚说。
林莉反驳道:“20万!这么多钱,我不知道。我们在2015年离婚,你在2018年写的借条上说贷款是在2014年,这是巧合吗?2012年之前,你每月给我3000元补贴我的家庭。在那之后,我基本上抚养了我的家庭。你拿回了多少?”
……
当你跟我说话,你跟我说话的时候,夫妻关系存在期间的一般生活状况逐渐浮出水面。
“从有关各方的发言中,我们可以理解,这笔贷款并没有直接用于家庭生活。2018年写的借条还规定了利息的支付,所有利息都需要由女方分担,这显然不公平……”人民监督员王斌在他的评论中说。
在审查过程中,薛补充说:“20万的贷款超出了家庭的日常需要。债权人李明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原判决认定,这20万英镑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然后确定夫妻共同债务缺乏证据支持.\”
经过审理,法院根据查明的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各方意见,以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为由,决定向法院提出抗诉。
“我是第一次参加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听证会。这种形式允许双方当事人和可信的第三方当事人参与,增强了案件的公开性和合理性,更有利于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人民监督员韩世军评论道。
(文章中涉及的各方都是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