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西今年调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来源:广西日报
缴费基数上限为15769.5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153.9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955.1元/月
8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明确了2020年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基数的上下限。
《通知》指出,2020年,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缴费基数为5889元/月,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涉及“上一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时,以此值进行计算。
根据通知,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上一年度全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63078元(5256.5元/月)为基础,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15769.5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153.9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955.1元/月。
据了解,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是由上一年度城镇全额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确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上一年度城镇全额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确定,标准较2019年有所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下限标准与去年相同,主要考虑了今年COVID-19肺炎疫情的影响。为进一步减轻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帮助企业应对风险,度过难关,减轻企业和参保人员的缴费负担,我区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将继续按照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执行。(罗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