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了典型的汛期环境违法行为
8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典型汛期环境违法案件,接受社会监督。
5月7日,江阴市环境监测站对江苏浩俊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西侧沟渠排放的水进行采样监测,发现排放水的酸碱度和化学需氧量超标。5月20日,无锡江阴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的超标排放进行了调查,并依法查封了手套生产线的配电柜,查封期限为5月20日至6月18日。6月16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手套生产线仍在生产中,配电柜上的封条被损坏,清洗废水从生产车间西侧的沟渠排入白曲港。监测后,排放水的酸碱度、化学需氧量和总氮均超过限值。经调查,6月14日,该公司私下拆封,一直从事生产,直至6月16日。6月17日,无锡江阴市生态环境局依法扣留了该公司生产的配电柜。7月21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对该公司5月7日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罚款40万元。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已于6月16日对该公司违法排污超标进行了调查。该公司6月14日擅自损坏印章的行为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月21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海安伟明纺织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纺织喷水织机在运行并产生废水,但产生的废水没有进入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也没有运行。企业的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有很大的差别,有盗窃和直接排放的嫌疑。经过执法人员的仔细检查,最终在厂区污水管网的人孔中发现了一条不明管道。生产废水没有进入污水处理设施,而是通过这条管道排入雨水管网,最后流入夏颖河。监测结果表明,排放废水中总磷浓度超过排放限值。7月23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7月10日,扬州市广陵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扬州市红坪电器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二层的线切割车间沿东、北、南下盘连接有切削液回收收集罐,罐内切削液约500公斤。集水池通过阀门与东南角的水管相连,落水管与一楼的排水口相连,该排水口与东侧的沟渠相对应,并与修庆生产河相通。经调查,该装置定期通过该出口排放废切削液,年排放量约为3吨。7月20日,扬州广陵生态环境局将该单位涉嫌逃避监管排放有毒物质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