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能采用杀害农村妇女的重要证据来看公诉人与非法证据的较量
荔枝林中那位农妇被判有罪的犯罪工具因操作不规范而无法使用。看看检察官和非法证据之间的较量
在受害者内衣上发现的脱氧核糖核酸使他逃脱了法律制裁
那个农妇在她的荔枝园被杀了。凶手在到达案件后供认了犯罪过程,但检察官发现,由于程序不规范,定罪的关键证据无法采纳。真相是什么?让我们来看看检察官和非法证据之间的较量。
妻子被谋杀嫌疑人被捕
2017年12月13日晚20点左右,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排坛镇刘村村民梁某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他的妻子文某白天去后山果园修剪果树,至今未归。
接到报警后,警方迅速带着报案人的亲属和村民上山找人。第二天0点,大家在三眼堂后面的竹林里找到了被杀害的梁的妻子文。经过调查,文的胸部和腹部有大面积的抓痕,他的胸罩背部扭曲变形,脚上穿着袜子,两只鞋散落在相距20多米的草丛中。根据调查,警方最初判断死亡是由于他杀。
在温的尸体上,警方检测到的DNA指向一定范围的男性群体。警方随后开始对犯罪现场附近的男性人群进行筛查,广泛走访了犯罪现场,并检查了周围的视频监控。经过调查,同村村民梁谋权出现在警察面前,警察发现他涉嫌重大犯罪。
五天后,警方依法逮捕了梁谋权。庭审后,梁谋权供认了用藤条勒死受害人的罪行。
根据梁谋权的供述,案发当天中午他喝了很多酒,已经醉了。下午2点,我漫步到刘家村三眼塘后山的梁谋泉,遇到了正在荔枝园工作的文某。两人聊了几句,梁谋权突然将温某摔倒在地,并在山路旁的竹林中用藤条勒死了温某。一个春天,把文的尸体拖到附近的竹林里。经鉴定,文因被绳索勒死,死于机械性窒息。梁谋权说:“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掐死她。我当时喝醉了,我的身体和灵魂都失去了控制,我觉得自己像一头野兽……”
同年12月21日,公安机关委托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对犯罪嫌疑人梁谋权进行精神疾病鉴定。2018年1月30日,该机构出具了鉴定意见:梁谋权犯罪时处于普通醉酒状态,应负全部刑事责任。
重要的证据是不可接受的
2018年3月30日,案件调查结束,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广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出乎意料的是,接到此案后,经过广州市检察院检察人员丁乐、李雨的认真审查,案情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在本案中,用来证明犯罪的最重要的证据是沾有梁谋权的DNA的手杖,“从提供到证明”,具有很高的可信度。经过审查,检察官发现证据不能采纳。
用来勒死温某的藤条生长在竹林里,像筷子一样粗,非常坚韧。丁乐和李雨在查看公安机关移交的视频资料时,发现梁谋权在现场向警方描述了犯罪过程,并捡起地上的藤条进行辨认。在整个过程中,他没有按照法医程序的标准要求戴手套,犯罪工具的鉴定违反了标准程序。
随后,检察官详细审查了调查当局提供的其他三部执法记录仪的录像。在视频中,梁谋权没有戴手套或口罩。当他辨认出犯罪工具时,他俯身看着它们,同时喃喃自语。
“不能排除当犯罪嫌疑人被确认时,唾液喷在藤上留下DNA的可能性。”“犯罪嫌疑人在取证时接触了物证,在物证上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的DNA是在取证时留下的还是在犯罪时留下的,这是不确定的。取证程序存在重大缺陷,无法补救,应予以排除……”检察官说。
然而,如果排除了某一案件的直接证据,就可能导致最终案件的证据不足。
坚持亲自取证
这是让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制裁的方法吗?虽然关键证据被排除在外,但检察官并没有放弃补充和完善证据的要求。他们两次来到刘家村后山竹林和荔枝林犯罪现场进行重新调查,走访了刘家村被告和被害人的住处以及被告购买啤酒的小啤酒店,查看了村内的监控录像,对进入后山的各条路径进行了现场调查,认真分析判断了犯罪路线和时间,并多次与法医就被害人的死亡时间、犯罪手段和DNA图谱筛选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最后,检察官提议重新评估相关的物证。此时,自案发以来已经过去了九个月。2018年8月,在检察官的坚持下,警方决定委托专业技术人员重新评估物证。
证据很难逃脱法律的制裁
有志者事竟成。2018年8月24日,经进一步鉴定被害人内裤上的混合基因型后,发现犯罪嫌疑人梁谋权的DNA在被害人所穿的花纹内裤下背部外缘和上身所穿的蓝色胸罩右后扣外侧。在受害者的内衣等私处发现了梁谋权的生物成分。这在加强证据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解释了为什么受害者的阴道受伤,为什么内衣被扣了回去,为什么内衣被卷了下来并翻了个身。这也证明了梁谋权是最后一个联系死者的人。这一DNA专家意见成为指控梁谋权杀害受害者的最有力证据。
2018年12月2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州市检察院起诉的梁谋权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梁谋权死刑。
接到一审判决后,梁谋权以犯罪时喝醉了酒,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为由,请求从轻处罚。
2019年5月,该案移交给广东省第一检察院第三级高级检察官何。尽管证据确凿,但梁谋权还是幸运的,他还建议调查机关在审判过程中用科学技术吓唬他,试图推翻他的认罪。通过查阅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公诉人没有发现侦查机关有此行为,他的辩护不真实。
熊伟综合了整个案件的证据,对梁谋权认罪的细节进行了核实,如犯罪的时间和地点、被害人的衣物、作案工具、被害人尸体的位置和摆放位置、被害人的鞋扔等。,并通过录制的视频和现场检查记录相互确认,最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消除合理怀疑。
同年9月24日,该案进行了二审。熊伟在二审法庭上表达了自己的意见。梁谋权的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罪行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他被绳之以法后,他的供词被重复,他避免了沉重的负担,他认罪的态度极其恶劣。此外,没有补偿行为或忏悔。一审死刑并非不当。他辩称犯罪时喝醉了不能成为他逃跑的理由。
2019年12月19日,广东省高级法院二审采纳了省检察院的意见,依法维持一审死刑判决。目前,该案已经进入死刑复核程序,正等待梁谋权依法惩处。
(标题图与本案无关,摄影:孙设计: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