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瑄: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合法、合理的,充分体现了“一国两制”的优势
8月14日,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汝桦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合法合理的,充分体现了“一国两制”的优势。
郑汝桦表示,香港政府可以自行决定推迟第七届立法会选举。不过,根据《基本法》,每届立法会的任期为4年,而因选举延期1年而出现的1年空缺是一个宪制问题,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决定。
郑若骅说,“这个决定是合法的、符合宪法的、合理的、合情合理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用不同的方法来考虑哪种方法最合适。因为,这是一件特别的事情,它是突然的,而且非常特别。因此,在处理这件事情的时候,我认为人大常委会采取了一个非常恰当的方法,因为它处理的是今年才发生的事情,所以它被认为是从这一点来做的,而不是从某个人的角度。说什么修改《基本法》,因为这是一个特殊的事件。”
郑汝桦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定充分考虑了香港立法会运行的周期性特征,这是符合法律和理性的。
郑汝桦说:“关于立法会的运作,全国人大常委会也进行了审议。由于知道香港特别行政区要求将第七届立法会的选举推迟一年,因此决定将这一持续运作期延长至不少于一年。事实上,这给予了香港特区政府灵活性,因为如果疫情出现任何延误,香港特区政府可以决定何时举行这次选举。因此,从整体上看,它完全符合宪法和法律。因为这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利,这完全是中央人民政府市政府的权力,是完全合理的。”
郑汝桦说,NPC常委会反映了国家对香港的关心和支持,充分体现了“一国两制”的优势。。
郑若骅说:“这个决定是中央人民政府,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因为如果不尽快通过,今年是否会出现空缺,我们在立法局的工作是否会变成一项没有合法性的工作,可能会引起很多疑问。因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作出了一项决定,它也支持和支持香港作出这样一项非常困难的决定。选举延期一年,实际上充分显示了“一国两制”的好处。
(前台记者金东周伟琪冯陈良叶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