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促进北京与台湾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为北京和台湾的台资企业提供平等待遇,市政府发布了实施指南
来源:北京日报
日前,我市出台了《实施指南》,以务实的措施推动落实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若干办法》(以下简称《26办法》),进一步为在京台资企业提供平等待遇。
《实施指南》与“26办法”一一对应,涉及到对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一视同仁,突出政策的落实和落地,体现首都的功能定位和城市特色,内容简洁明了,可操作性强,便于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掌握相关政策,直接咨询和申请办理。据悉,市教委将在《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通知》中调整相关政策,允许高中毕业后在mainland China获得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台湾籍子女到当地招生部门注册,凭其父母一方的台湾同胞证明和大陆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参与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的分类招生。此外,台湾居民持有效的大陆旅行证,在北京没有住房,在大陆工作、学习和居住的台湾居民,在购房资格方面享有与大陆居民同等的待遇。
据台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6办法”的实施。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市发改委认真研究了条款内容,结合资金实际分解落实,在相关单位和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最终确定了条款的申请条件、程序、办理地点、联系方式等内容。接下来,市台办将会同市发改委等单位出台各种措施,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