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异地扶贫搬迁后,帮助需要“再创佳绩”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月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任务和配套设施完成项目全部完成,贫困搬迁人口基本实现全部入住。
“十三五”期间住房建设的完成是扶贫工作的一项重大成就,但这并不意味着扶贫工作的结束。搬迁是手段,扶贫是目的。要深化支持,因地制宜加大后续支持力度,不断巩固扶贫搬迁工作成果,确保搬迁人员稳定就业致富。
聚焦焦距,稳定产业发展的“后续动力”
工业发展是一条“致富之路”,它与穷人的“幸福愿望”和搬迁的“后劲”有关。产业发展是基础,可以激发移民安置区的活力和创造力。一方面,积极探索移民安置区与高效农业的有效衔接。要立足移民安置区的地方特色,充分挖掘农业潜力,依托农业优势资源,深化农村农业发展振兴,集聚农业生产要素和生产经营主体,实现全链发展,带动区域农村产业做大做强。另一方面,应整合和发展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以养殖业和林业为重点,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流通产业,确保产、加工、流通、销售一体化的整个产业链大踏步前进,拓宽农业产业链,丰富产业内容,提升产业价值,确保人才、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为贫困人口创业创造基础条件。要充分挖掘青山绿水、村落文化、风土人情等资源,创新发展有地方特色的新兴产业,拓宽安置区致富门路。
精准滴灌,铆足了村集体经济的“后续动力”
高质量的集体经济是全面脱贫和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它是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深化农村改革的决定性因素,也是积蓄力量、奋力冲刺、赢得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一方面,我们应该振兴资源和资产。要积极创新和引导资产收入救助模式的转变,为搬迁人员的致富开辟新的途径。要建立健全资源资产管理监督机制,规范重大经济活动财政支出审批流程,确保民主监督有效,集体资产不流失。要理清思路,做好集体经济发展规划,突出集体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发展瓶颈。另一方面,我们应该鼓励各种企业在安置区投资。通过研究和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各类企业在安置区兴办企业,以扶贫作坊和产业孵化器的形式吸纳安置区劳动力,促进安置区从“输血”到“造血”的“华丽转型”。要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向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产业化倾斜,允许社会资本参与建立专业化、特色化、集约化的农民合作社,推动企业加强新农村建设。
有的放矢,写一篇关于综合建设的“后续文章”
移民安置区和城镇的一体化建设与发展是一篇“大文章”和“重要文章”,是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扶贫开发的巨大潜力和强大动力。一方面,应该弥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不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是推动农村工业发展和现代化的动力。结合后续扶贫和异地安置帮扶措施,将移民安置区的教育、医疗、养老纳入发展规划,完成水、电、路、气、网等生产生活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完整的基础设施为产业发展“铺路、定位、服务”。另一方面,我们应该加强和改善社会治理。要深化基层党组织在领导核心中的作用,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重中之重。要创新方式,加大提高法治意识的力度,制定符合农民根本利益的法律,通过完善农村立法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村民自治机制,以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村务监督的形式,使村民自治机制程序化、制度化运行,有效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向纵深发展。
只有在困难的时候,它才更勇敢;只有把它做好,它才是珍贵的。反贫困斗争仍在继续,扶贫搬迁后续援助要“关爱、狠抓、努力”,引导搬迁人员在脱贫致富的道路上“乘风破浪”,走向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