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暂停香港与美国逃犯移交协议及香港与美国刑事司法协助协议
20日晚,香港特区政府在官方网站发布新闻稿,宣布暂停执行《香港与美国移交逃犯协定》和《香港与美国刑事司法协助协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言人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今天早些时候通过新闻稿向美国表示强烈谴责。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的指示,香港特区政府今日向美国驻港总领事馆发出通知,暂停实施香港政府与美国政府的《移交逃犯协定》和香港政府与美国政府的《刑事司法协助协定》。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通过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是国际惯例。美国有维护国家安全和主权的法律以及相关的执法机制。例如,《国家安全法》,通过提供拦截和阻止恐怖主义所需的近似工具来团结和加强美国(美国爱国者法案)、《洛根法案》、《国土安全法》和许多其他法律。然而,美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法》为借口,单方面中止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订的移交逃犯协议,这不仅是一种双重标准的政治运作,也是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严重违反了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强烈反对这种做法。美国将司法合作政治化,严重损害了香港特区与美国司法合作的基础。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重申,香港特区政府在中央人民政府的授权和协助下,根据《移交逃犯协定》和《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的框架,依法与美国开展了密切有效的执法合作。即使《香港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移交逃犯的协定》和《香港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已经中止,香港特区在司法互助和移交逃犯方面仍有完整的合作机制,香港特区政府将一如既往, 坚持互助互惠原则,依法与国际社会其他成员开展执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