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关注扶贫领域的监督,加强纪律和问责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2012年3月至2018年2月,杨跃琼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挪用国家资金14.6万元,其中扶贫专项资金9.2万元;其丈夫,原朱塘镇扶贫工作站副站长,先后8次收受刘贿赂38.398万元。2019年6月,陈文忠被开除党籍、公职,杨跃琼被开除党籍。”
这是普洱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扶贫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普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攻坚抗贫为主线,贯彻“严明纪律”的要求,不断加大监督问责力度,认真整顿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查处扶贫领域的线索,坚决查处权力谋取私利、利益转移等问题,扎实开展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专项治理,确保党中央、中央纪委、省纪委的决策和部署受到纪律约束
镇远县的督查小组主要关注“十三意见”,不听汇报,不打招呼,不确定路线。它直接进村入户,对贫困户进行实地走访,进行暗访和明察,了解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帮助干部。各级工作作风和部门履行扶贫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督责任和定点帮扶责任;江城县于2019年修订完善了《江城县纪委和县监察局“1+1+1”监察与纪检监察联动工作办法(试行)》。不断探索建立纪检监察、监督监察、派驻监察、检查监察。“四位一体”的监督网络,做到以监督为重点,以监督为责任,以监督为倾斜,以监督为力量,深入挖掘扶贫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努力改进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扶贫领域的监督检查、问题线索的处理以及同级同类预警教育。贴近扶贫、“四不挑”,促进扶贫与农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拓宽问题线索的来源渠道,推进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检查和监督,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市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和受理扶贫领域线索572件,处置线索534件,直接查处案件108件;1379人受到批评教育,84人和6个单位被问责,8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报告揭露了101批扶贫典型案例,涉及290个问题,493人。(张茹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