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职:担任人民监督员
周金玉,山东省烟台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我叫周金玉。我76岁了,我是一名退休教师。2015年,我自愿被任命为山东省烟台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并连续五年被授予山东省优秀人民监督员。同时,我在履行职责中积累了很多经验,希望与大家分享。
趁热打铁需要艰苦的工作。被聘为人民监督员后,我不仅参加了集体学习,还坚持在家自学法律知识。在查阅案卷了解案情的同时,我会有针对性地查阅法律条文,并亲自询问公诉人。监督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反思监督程序,撰写案件监督报告,与检察人员交流经验。通过不断的学习,我逐渐从自信变成了自信,我从来没有敢说敢说。人民监督员的威望和信誉逐渐建立起来。
在个案督导工作中,我创建了“阅卷、督导、回访”的模式,旨在使督导工作成为服务社会的一部分。2015年5月,我被邀请参加一个公开声明,我不会起诉盗窃未成年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主动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交谈。“我是人民监督员和退休教师,你可以把我当成你的老师……”得知犯罪过程后,我真的很伤心。我替他算了一下账:为了1000元而失去自由,给他的生活蒙上一层不光彩的阴影,是毫无价值的。心与心的交流很快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他低下头哭了,说他非常后悔。后来,我在日记里写道:“这是我第一次进检察院。我第一次以人民监督员的身份参与此案。我感觉很深。我必须牢记我的责任和义务,履行法律赋予我的权利和义务。”
2018年1月,我参加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监督。通过阅读和走访,我了解到双方是邻居,因生活琐事发生了争执。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在取保候审后主动赔偿了全部费用,并取得了被害人的理解,决定依法不起诉。在宣布之前,我检查了受害者的伤势。在安慰和关怀之后,我让受害者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在他遇到麻烦时不要冷静下来。毕竟,远亲不如近邻,不值得为小事伤感情。宣布之后,我在两人之间走了走,建议他们握手言和。最后,他们握着我的手,感谢检察院的宽大处理。
在我参与监督的案件中,当我事后回访时,当事人都表示了自己的信念。而且,我希望通过更多人的监督人的不懈努力,社会会更加和谐,人们的生活会更加幸福。今后,我将永远以老有所为的决心,去争取人民监督员的职位!
(记者薛俨通讯员曲艺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