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交通保险的总责任限额将提高到20万元
来源:北京日报
影响数亿车主的全面汽车保险改革的“靴子”已经落地。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9月3日宣布,最近研究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将于9月19日正式实施。预计改革实施后,消费者在短期内可以实现“三基”,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劣”,消费者将真正感受到以下改革红利。
根据《指导意见》,交通保险的责任限额已大大提高。总赔偿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保持在20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相同比例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由11000元提高到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不变,仍为100元。
未来,商业汽车保险责任将更加全面。机动车新示范产品汽车损害保险的主要保险责任增加了汽车盗窃、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破损、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额、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额等免赔额协议,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导致索赔纠纷的免责条款,从而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全面、完善的汽车保险服务。汽车保险产品也将更加丰富,增加检验、道路救援、驾驶服务、安全检查等汽车保险增值服务的特殊条款,提供更加规范、丰富的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
改革后,汽车保险产品的市场水平将更高,自主定价系数的浮动范围将逐步放开。无补偿优惠待遇系数将进一步优化。商业车险的无赔偿优待系数将扩大前一年至前三年的赔偿记录范围,意外赔偿消费者的费率增幅将有所降低。
7月9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实施汽车保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拉开了汽车保险综合改革的帷幕,被业内评价为“历史上最大的汽车保险改革”:改革定位为综合改革,涵盖强保险、商业汽车保险、条款费率、产品服务等。据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小汽车车主来说,随着保险责任的扩大和保险金额的增加,保费支出将大幅减少。
“车损险的保险范围扩大了,保费不但没有提高,反而有下降的趋势,车主享受到了更多的利益。”据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王介绍,新规将鼓励保险公司充分竞争,提高服务质量,实现稳定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