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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民法典》

原名称:市纪委常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民法典专题研究 来源:上海市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市纪委常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了民法典专题学习会议,听取了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会…

原名称:市纪委常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民法典专题研究

来源:上海市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市纪委常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了民法典专题学习会议,听取了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会长、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的专题辅导报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刘学新主持会议,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地位,从坚持党的根本使命的角度,认识贯彻实施《民法》的重要意义, 实现社会长治久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增强“四种意识”、增强“四种自信”和实现“两个维护”作为一项实际行动。 要深刻理解《民法典》所蕴含的法治精神和法治思想,坚持以法治风纠正和打击腐败,依法办事,想方设法解决问题,用方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依靠法律,确保《民法典》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刘学新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确保公共权力始终走在法治的轨道上。将《民法典》的实施作为日常监督的内容,督促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严格遵守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坚决防止以办案为名干涉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要善于从复杂的民事纠纷、民生问题或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中发现违法违纪、失职渎职、公务人员作风问题等“线索”和问题线索,坚决预防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

刘学新要求以实施《民法典》为契机,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身作则,按照《民法》正确处理工作中涉及的民事法律问题,不仅有效惩治腐败犯罪,而且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要进一步加强纪律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务员遵守《民法》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上海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委员会各部室、检查机构、派驻(离任)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委员会学习教育四史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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