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黑龙江省鸡西市原副市长李传良因严重犯罪被立案侦查
黑龙江省纪委表示,黑龙江省绩溪市原副市长李传良涉嫌严重犯罪,黑龙江省监察厅依法进行了监督调查。经初步调查,李传良在担任鸡西市财政局长、市政府副市长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挪用巨额国有资金;涉嫌收受他人贿赂的;货币和颜色的长期交易。李传良为了逃避调查已经逃往海外,并转移了部分涉案赃款。
李传良的简历
李传良,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于黑龙江省鸡西市,198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得在职研究生学位、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高级会计师。
1981.09—1983.09绥化供销学校会计专业学生
1983.09-1987.12鸡西市财政局工业财政所成员
1987.12-1993.10鸡西市财政局工业财政司副司长
1993.10—1996.12鸡西市财政局工业财务科科长
1996.12—1997.09鸡西钢铁公司总会计师
1997.09—2000.04鸡西市财政局副局长
2000.04-2000.05鸡西市财政局副局长、研究员(借调至黑龙江省财政部专员办公室)
2000.05—2003.07黑龙江省新郑投资担保公司总经理
2003.07—2009.12鸡西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国资办主任,市农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2009.12—2011.12鸡西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国资委主任
2011.12—2012.01鸡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书记、市财政局局长
2012.01—2014.04鸡西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4.04—2014.05鹤岗市政府副市长候选人
2014.05—2016.12鹤岗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7年3月辞去公职
(黑龙江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