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称:成立北京交通综合执法总队,增加大兴机场执法等职能
新京报(记者裴剑飞)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消息,今天(9月7日),北京市交通综合执法总队正式成立。除了原北京交通执法总队的职能外,还增加了大兴国际机场执法、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执法等。
根据《北京市深化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原名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正式成立。北京交通综合执法总队是由市交通委员会管理的副局级行政执法机构。该团队将道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水路运输管理、港口管理、地方海事管理、交通系统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类别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职能整合在一起。在原有执法机构的基础上,新增执法机构分别负责道路管理、大兴国际机场执法、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执法等行业
改革后,北京交通综合执法总队以市交通委员会的名义执法,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权。负责县级以上公路行政管理和相应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轨道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和石景山区的行政执法工作,以及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水路运输管理、地方海事管理、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等工作。
新京报记者严剑飞
编辑白爽校对李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