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通州:开始自我检查和绩效评估
来源:北京市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通州区纪委监察委员会召开派驻机构履职自查评估推介会。这也标志着全区纪检监察机构自查评估工作全面启动。
通州区纪委监察委员会每半年进行一次履职自查评估,这是一项“新举措”。今年3月,为探索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新途径,通州区纪委监察委员会牵头制定并发布了《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履职情况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不仅为各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展现了一个“风向标”,也为其评估树立了一个“标尺”。
如何做好监督,打开漏洞,找出问题?在推介会上,与会的纪检监察组主要汇报了专项督查情况,就《办法》的实际应用交换了意见,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办法》不仅促进了监督工作的规范化,也帮助被监督单位提高了工作水平根据第一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人员介绍,纪检监察组制定了《监督单位全面严格落实党的主要职责季度自查表》,明确了日常监督和季度监督的重点,进一步规范了被监督单位落实主要职责的基础工作,实现了党建领导业务工作的持续改进。认可的监督总是正常的,早期和小抓的作用不断出现。
根据工作安排,通州区各纪检监察机构将根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职责履行情况进行逐一梳理,形成自查报告,并上报区纪委领导小组进行考核。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将形成整改报告,在督促纪检监察机构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帮助全区纪检监察机构全面提高工作的准确性,促进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正文/刘国锋李珊珊主编/郭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