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5人通过网络编造传播疫情谣言。乌鲁木齐警方报道
中新网9月12日电-12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编造和传播疫情谣言案件处理情况的报告。报道称,包括李某在内的5人,通过网络编造并传播有关疫情传闻的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分别被公安机关拘留5 -10天,并处200元和500元罚款。
通知指出,近日,根据群众反映,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发现包括李某在内的5人,通过网络编造并传播疫情谣言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9月2日,李(女,45岁,住所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在网上捏造并散布“新城区第二宫确诊志愿者,已开业店铺全部关闭”的谣言。
9月8日,杨(女,27岁,住所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通过网络编造并散布“新华灵今天开始做核酸,确诊X人”的谣言。
9月9日,曹某(男,35岁,现居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捏造并散布“今天下午新华灵市场确诊X人”的谣言。
9月10日,赵某某(男,34岁,住所地:乌鲁木齐高新区)通过网络在同学朋友中捏造散布“天山区有X例确诊,万达经济开发区似乎有X例”的谣言。
9月11日,臧(男,29岁,现居乌鲁木齐高新区)在同事间通过网络捏造并散布“明天城市将关闭”的谣言。
根据通知,上述人员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分别拘留5名违法人员5 -10天,并处200元-500元罚款。
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