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打造新时期海口法治城市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海口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着力构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新格局,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 形成了一批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的名牌和亮点。
连续12年获得省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第一名,先后获得“七五”中期法治政府建设全国先进单位和全国先进地区荣誉称号…2019年5月9日,司法部在海口组织召开全国调解会议,向全国推广海口“人民调解”模式。2020年7月31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公室公布了第一批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和项目成果。海口市成功入选40个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荣获首批“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称号。
□作者戴光明
一是提升党的领导的“高度”,凝聚法治的最强动力
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在党。海口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这个法治政府建设的中坚力量,以强烈的党性观念、强烈的使命感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着力加强党组织的领导。海口把建设法治政府放在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同改革、发展、稳定一样有部署、有促进、有监督、有考核、有奖惩。市委成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市政府全面规划实施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向市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并按要求上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海口市出台了《海口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立足全局、着眼长远,量化了46项重点任务和114项重大举措,对法治政府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
在加强检验员检验中准确发挥力量。海口市积极发挥稽察特派员考核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和稽察特派员工作责任落实条例》,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政府部门及时进行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真正做到职责紧凑,保证稽察特派员廉洁奉公。
加快分权改革的“速度”,营造一流的商业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商业环境。海口坚持标杆一流,以法治为手段深入建设服务型政府,“减”审批,“加”服务,“去”壁垒,推进政府权力“瘦身”和市场“强化”,以政府职能的切实转变优化海口商业环境建设。
做审批“减法”,做市场主体“减负”。近年来,海口大力推进企业集聚区行政审批改革,挖掘简政放权潜力,释放改革“红利”。目前,全市企业整体启动时间缩短至2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项目从96个减少至66个,政府投资和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减少至72个和55个工作日,园区建设项目开工前审批项目减少至2个。 审批时限缩短至26天,“五网”建设项目审批时间缩短至35个工作日。 在龙华区,我们将首先尝试实施“一印管理审批”改革,率先在全省建设24小时政府服务自助区,将原来分散在24个单位的205个行政许可、其他权力和行政确认事项全部移交给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级审批、统一窗口输出”的全链闭环管理机制,实现建设领域、社会事务、民生问题的集中审批。推出“一科一物”服务,包括“一次办理事项,一次申报材料,一个一个填表,一起办理业务,一起领证”,申请材料减少80%以上。
做服务的“附加”,提高政府服务的“效率”。海口不断优化行政服务资源配置,努力让人民看到、感受到、感受到政府服务效率的真正提高。建立海口市民服务12345智能联动平台,集中“12345”所辖全市83个政府部门的全部热线电话,实现“一号对外服务”。海口12345政府服务热线服务质量全国城市(不含直辖市)排名第一,荣获“金像奖”、“先锋奖”。重点园区深入开展“最小审批”,海口国家高新区新推出“最小审批与企业服务平台1.0”,发放10个专业牌照“秒批”,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机构交易成本。
做“分家”的壁垒,促进商业环境的“升级”。市政府主动标杆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发布《海口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开展与民营经济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出3个不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率先建立全省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民营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大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引入普华永道(PricewaterhouseCoopers)对全市商业环境进行第三方评价,首次向社会公开部门商业环境绩效评价内部排名。严格的限制迫使商业环境得以改善。近年来,海口在《2018年海南省民营经济发展软环境年度评价报告》中获得第一名,在《2018年中国城市商业环境报告》中获得基础设施改善项目第二名。
提高关键领域立法的“精确性”,创造高质量的好法律
高质量的政府立法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保障。海口科学规划政府立法项目,积极拓宽立法渠道,创新优化立法机制,注重政府立法在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突出海口特色,建立有用的方法。近年来,市政府注重联系民生,突出海口特色,反映海口需求,服务海口发展,规划安排了一批符合生态建设、城市更新、招商引资等重大发展需求的立法项目,努力使每一项政府立法成为精品,确保立法成果站得住脚、行之有效、行之有效。中国第一部关于湾长制度的地方立法《海口市湾长制度规定》出台。五年来,先后出台了《海口市湿地保护若干规定》、《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14项地方性法规和《海口国际投资促进局设立和运行规定》等11项政府规章,以良法确保善治,促进发展。
坚持开门立法,建立精品法。海口坚持开放立法和民主立法,使政府立法更加扎实和准确,反映了民意和民意。全省率先建立立法基层联络点制度,颁布了《海口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络点管理办法》,在乡镇、街道、律师事务所、高校等单位建立了11个基层联络点,使立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同时,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不断扩大,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d加大公平文明执法的“力度”,画出群众幸福的背景
行政执法的有效性是检验法治政府建设质量的重要指标。海口继续完善执法体系,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率,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让人民群众更有收获、安全感和幸福感。
把握公平文明执法重点。海口市发布《海口市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律审查制度实施方案》。重点执法部门制定了详细的实施办法,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配备执法记录仪及相关音像记录等设备,实时记录现场检查、行政执法等环节,以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全程不留痕迹,追溯管理。“透明、规范、合法、公正”的执法权力运行体系初步建立,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满意度大幅提高。
探索解决矛盾纠纷的“深度”,谱写社会治理新篇章
社会治理重在基层。海口坚持把基层治理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领域,构建“全服务、全时间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全民普法和精准普法,积极构建共建、治理、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实现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保驾护航社会治理。海口出台《海口市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建设实施方案》等10项制度,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497名,实现区、镇(街道)、村(居)和行业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强化“互联网+人民调解”新思维,打造“三房联动”(调解室、警务室、法律顾问室)冲突纠纷解决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交,就地解决”。
创建法律文化阵地,引领社会治理。海口深入开展村、校、社区普法等“六进”活动,开展以修宪宣传、禁毒预防教育、专项扫毒斗争为主题的宣传活动2800多项,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320多万册有效地开创了法治文化的新阵地,掀起了群众普及化浪潮,在依法办事、有法必依、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城市中形成了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