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对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立法进行了初步研究
21日,市人大常委会在昆明召开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的初步研究会议,收集进一步做好昆明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
授予荣誉市民是许多城市促进城市对外交流、鼓励华侨、港澳同胞和国内外友好人士支持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普遍做法。目前,宁波、上海、厦门、成都、深圳、天津、广州等地已出台政府规章或制定地方立法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昆明市虽然授予了105名荣誉市民,但荣誉市民的授予和管理还没有形成系统的、可操作的管理体系,也没有相应的地方法规来规范。荣誉市民的管理在我国很多地方、省市都比较滞后,相关立法既必要又迫切。规范和加强荣誉市民管理的立法,将进一步增强荣誉市民的自豪感和荣誉感,增强荣誉市民对昆明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有效促进昆明对外开放的发展,提高其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强内外交流,吸引更多的人了解、融合和服务昆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聚集更大的合力。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敏提出,要提高认识,加快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要加强统筹规划,做好充分准备,通过良法善治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要明确立法主体,积极开展立法工作,推动建设高质量的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昆明日报记者杜仲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