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严格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管理,严格防止冒名顶替
据山东省教育厅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消息,日前,山东省教育厅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教育部令第4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招生资格考试和学生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办函〔2020〕28号)等文件。
《通知》要求高校以最严格的标准、最密集的防线、最务实的职责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试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和省招生规定对入学程序和程序、入学资格进行复试,并组织录取专业复试。
通知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素质,坚决维护教育公平正义。
入学考试的公平关系到教育的公平和社会的公平。招生资格复试和学籍电子注册是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高校招生制度科学规范建设的必要措施,对维护考试招生的公平性和教育的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高校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试、学籍电子注册和学年学生电子注册工作。党委和行政机关要切实履行主要职责,建立健全教务、招生、学生、纪检监察、部门和部门的联合审查协调机制,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完善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投诉处理机制,坚决防范和认真查处骗取高考加分或录取资格的行为。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环节,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试。
(一)及时办理登记手续。高校要严格按照实际招生情况进行新生登记,严禁未经核对就将所有入学学生进行登记。新生入学应按照招生章程和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按时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未经同意或没有充分证据而未能报到,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要进行全面体检和复查。
(二)严格录取资格审查。高等学校应审查录取程序和手续、录取资格等。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和省招生规定入学。核对新生报到所需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明(户口迁移除外)、准考证等材料,逐一核对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花名册、电子档案,严格比对新生照片和关键信息,杜绝冒名顶替。对以额外照顾高考、招生综合评估和各类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等形式录取的新生资格,要逐一进行检查。学生身份信息应与录取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严格核对。)的省级招生部门。如果发现任何信息不一致或录取数据缺失,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联系学生原籍的省级招生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数据有误或缺失,学校应向学生原籍的省级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招生部门对录取数据进行核实、更正或补充并上报教育部后,即可办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手续。
(三)组织入学专业复试。高等学校应当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组织专家组,对艺术体育专业新生或者艺术体育专业特长生进行入学专业复试,对前期参加过网上评估的新生进行复试。成绩差异较大的学生应重点核实,及时与省级招生部门核实学生所在地点,获取监控录像、试卷等材料,无异议批准注册。
(四)建立学籍档案。高校应为所有新生建立“学籍档案卡”,一式两份,学生档案一份,学校留存一份。“学籍档案卡”由学校自行设计,应包括但不限于附件“学籍卡样本”中的内容。学籍档案卡由学生本人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和中性笔填写,粘贴的照片应为学生本人近期照片,正面颜色免冠,露出额头和耳朵,不化妆,无美颜或修图软件,无考生电子档案照片。
(五)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对高考加分、录取资格作弊或以欺诈、营私舞弊等手段冒充录取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相关资格,或公示后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新生,未办理省招生部门录取手续的新生,计划外录取的新生,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取消学籍,并报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以非法手段取得高考资格,需要登记相关信息,建立证据材料档案,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通知要求严格学籍管理,及时准确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a)严格核实身份信息。高等学校应严格按照省级招生部门批准的新生录取名单和报读新生名单,根据新生资格考试情况及时准确地进行新生电子注册。普通大专生和研究生在同一学习期间只注册一个普通全日制学籍(联合培养除外),严禁用同一姓名和身份证号重复注册。
(二)认真进行资格预审。高等学校应进一步加强对大学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的资格预审。未通过考试或个人信息与录取信息不一致的,不予注册。在新生电子注册结束前,上述人员因未能及时核实而完成注册的,应根据审核结论保留或取消其已获得的学籍。
(3)准确标注学生类型。高校要严格做好“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公费农业生”、“贫困地区特困生”、“5+3一体化”等特殊类型学生的学籍信息标注工作。高校不得改变新生录取专业,不得进行学籍电子注册。特别是不允许把艺体专业的学生调剂到普通专业,不允许把外语中学推荐录取的学生调剂到非外语专业。
(四)及时完成学籍注册。2020级新生电子注册应在9月底前完成,高职院校新生电子注册应在11月底前完成。高校应加强组织,确保通过资格考试的新生能够及时查询和确认报名结果。
《通知》要求严格工作要求,加强责任落实和纪律监督。
(a)严格的工作程序。高校要精心安排,精心组织,以最严格的标准,最密集的防线,最现实的责任,做好招生资格的复试工作。要明确学校和学院两级的责任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评审的各个环节,并对评审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相关资料,尤其是审核人员签字的纸质资料,必须归档并严格保管,以备检查。对有疑问的学生,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复查,并在相关新生入学资格考试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二)加强监督检查。高校应组织教务、招生、学生、纪检监察等部门对二级学院(系)新生入学资格复试和学籍电子注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按照新生入学资格考试程序和工作环节检索查阅新生相关资料和考试记录,对有疑问的学生进行逐一复试,确保考试结论准确。省教育厅将组建专门的监督检查小组,对高校新生入学资格考试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严肃纪律和责任追究。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中,对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学生不符合入学要求的,要按照规定和纪律严肃处理,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问责。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通知》要求高校新生招生相关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总结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并于11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教育厅学生处。材料提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青年东路1号山东文交大厦828室,邮编:250011,电话:0531-81676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