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西公安联合银行发布“惩戒令”。首批1091人被列入黑名单
来源:广西日报
近日,自治区公安厅通报,我区公安机关与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联合发布第一批“惩戒令”,首批1091人因买卖银行账户被列入黑名单并受到处罚。
据悉,今年以来,广西公安机关发现大量广西籍人员通过出售个人姓名,甚至组织他人开立、出售银行账户牟利,最终流入电信诈骗犯罪分子手中。大量的“伪实名”银行账户为转移和隐藏诈骗资金提供了便利,使公安机关追查和调查更加困难。
为此,广西公安机关不断加大打击银行账户非法交易的力度。截至8月底,已抓获犯罪嫌疑人453人,收缴“假实名”银行卡2.4万张,企业账户4000多个。
据自治区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区公安机关和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近日公布了首批1091名买卖银行账户人员名单,有关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采取纪律处分。中国人民银行将上述单位和个人的信息转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受处分的单位和个人将在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的非柜台业务和支付账户的所有业务,不得开立新账户。处分期满后,被处分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强审核。
警方提醒,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银行账户仅限于个人实名,任何因出借、出租或出售给他人而产生的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请不要贪小便宜,随意出借、出租或出售自己的银行账户。(廖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