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安法务部“谈”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关键问题
9月22日,天津市公安法务部《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关键问题探讨》第三期在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各政法单位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警官代表和人民陪审员等5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二刑事庭四庭庭长余首先从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的认定、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的认定、非法集资案件涉案财产的处置四个方面介绍了天津市法院审理非法集资案件的经验和做法。
在随后的“四人谈话”环节中,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二刑事庭资深法官余、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第四检察院分院副院长、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副队长白杰、市律师协会主任、市刑事委员会副主任田林等四位高级检察官, 从具体案例出发,结合自身实践经验,从审判、起诉、调查与歧视、非法集资事件等不同角度,对如何有效保护集资参与者的权利、非法集资案件中的犯罪数额与证据如何认定、非法集资案件中涉及的财产如何处理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就有争议的集资参与者与被害人的区别、参加集资的近亲属数额认定等问题达成共识。 嘉宾还共同建议加强金融知识和刑法知识的宣传普及,让民众提高防范意识,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让非法集资活动失去生存土壤。
与会警员表示,培训让人们对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四位主旨发言人精彩的发言开阔了他们的视野。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自觉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增强人民的获取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始终坚持执法公正的价值取向,不断提高执法公正的公信力,促进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