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纪委国家纪委对中型企业等纪检监察机构的物业管理严格交接程序进行了规范。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纪委网站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纪委发布通知,对中型企业、中型金融企业、党委书记、中央管理下的主要负责人等纪检监察机构的物业管理进行规范这是进一步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督委员会派驻机构改革的重要举措,对确保被管理企业等纪检监察机构依法合规履职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知明确要求保管涉案财产原则上,中央纪检监察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派驻中央纪检监察企业的金融企业纪检监察小组收缴(截留)的资金全部移交中央纪委国家监督管理局,不得自行保管或委托相关单位保管。扣押(暂时中止)的涉案物品,应设立专门场所,安排专门人员集中保管中央管理大学纪委涉案财物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由党组织所在地的省级纪委保管。
通知还详细规定了涉案财产的处置程序和期限。通知指出,中央纪检监察机构和派驻中央纪检监察机构的金融企业纪检监察小组在作出决定后,应协助处置涉案财产。通知强调,涉案款物原则上应在决定作出后60天内处理。司法机关被判处没收财产或者罚款的,中型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派驻中型企业的金融企业纪检监察小组应当积极配合执行。
通知还强调,中央管理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中央管理企业派驻金融企业的纪检监察组、中央管理大学的纪委应明确专人负责所涉财产的保管和处置,严格履行资金物资交接手续,逐案建立管理台账,定期进行账务核对。有关纪检监察机构对涉案财产的管理,中央纪委国家监督委员会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和指导,定期检查涉案财产的保管和处置等具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有关省级纪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纪委驻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组应加强对高校纪检监察涉案财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张胜军,中央纪委国家监督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