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1年1月1日起重庆市公共场所综合控烟
来源:华龙。新重庆客户
华龙。新华网重庆客户9月29日17时40分报道(首席记者黄宇记者易永军)今天(29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该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所称公共场所,是指公众可以进出的场所或者集体使用的场所,包括餐饮服务场所、住宿休息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公共电梯等。
本条例所称吸烟,是指吸入和呼出烟草烟雾或者电子烟烟雾的行为。持有点燃的烟草制品被视为吸烟。
条例规定:
公共场所的室内区域禁止吸烟。
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
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群体的中小学、幼儿园、儿童福利院、少年管教所、青少年活动中心、培训机构等公共场所;
妇幼保健机构和儿童医院;
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健身场馆和表演场馆;
公共交通候车区;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吸烟的其他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