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股份自由转让等增值税政策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规定了股份自由转让等增值税政策。
公告称,纳税人无偿转让股票时,转让方以该股票的买入价为售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受让方再转让上述股份时,以原转让方的售价作为买入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
自2019年8月20日起,金融机构向小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一年以上(不含一年)至五年以下(不含五年)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可以选择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也可以选择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的免税。
土地所有者依法征用土地,向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及相关有形动产、不动产补偿费,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规定》第一条第(三十七)项规定的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有者返还土地使用权的情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未作处理的事项,按本公告规定执行。(央视记者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