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称:财政部:专项扶贫资金不得用于“园林绿化”和形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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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经纬客户3月19日-财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工作、贫困县农业资金整合试点和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提出继续扩大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各类“园林绿化”工程、形象工程等不得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综合资金。
1是维护2020年财政扶贫政策的整体稳定,继续加大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加大涉农财政资金整合力度,加强扶贫力度,巩固扶贫成果的投资保障同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和项目银行建设。
2是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适当倾斜到疫情严重地区,在疫情防控期间调整和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项目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扶贫工作的影响
3是从各级财政中拨付的专项扶贫资金,重点用于“三区三州”等深贫困地区和列为战争监管地区。它还考虑了人口众多的扶贫搬迁和集中安置区。
4是以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农业特色产业为重点,巩固扶贫成果,促进农村振兴,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产业发展整合资金的比重,弥补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维护等必要公益性基础设施的不足。
5是对已经实现稳定扶贫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县和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脱贫。已经实现稳定扶贫的贫困县也可以统筹安排非贫困村的扶贫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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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财政部要求各地不要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综合资金用于各种“美化”项目和形象工程,坚决纠正以资产收益扶贫为名的违规行为,如简单分红、清股清债和“企业家庭贷款”等扶贫小额信贷,进一步规范项目收入分配,完善扶贫扶贫机制,防止政策“养懒人”
责任编辑:张健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