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江保护法》草案提请二审加大对流域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在今天(13日)举行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长江保护法草案提交常务委员会第二次审议。二次审议稿强调保障长江流域生态安全的内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为充分体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第二次审议稿增加了“确保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中华民族可持续发展”等内容。
第二次审查草案建立和完善长江流域规划体系,科学协调长江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和主要支流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鉴于长江源头的保护、防洪和黄金水道的作用,增加了相关规定:一是国家严格保护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的源头,建立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区,保护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二是长江流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库、堤防、蓄滞洪区、河道整治等防洪减灾工程和非工程体系,提高了整体防洪抗旱能力。三是国家加强长江流域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建设,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
针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反映的突出违法行为,二次审查草案加大了处罚力度:一是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违反岸线管理、生态环境准入、水生生物保护、总磷污染控制、危险化学品运输等管理法规的行为加大了针对性处罚。二是增加规定:因违反国家规定造成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破坏的,国家规定的机关和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要求侵权人依法赔偿损失和费用。此外,根据《渔业法》的相关规定,第二次审查草案还增加了对违反禁止捕鱼规定的处罚。(央视记者王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