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推出31项措施,营造一流的商业环境,让企业更容易做事
来源:海南发布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营造一流商业环境行动计划(2020-2021年)》的通知
琼办发[2020]56号
各市、县、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海南省营造一流商业环境行动计划(2020-2021)》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0月10日
(此片公开发行)
打造海南一流商业环境行动计划
(2020-2021)
为了加快形成法制化、国际化、便捷化的经营环境,进一步激发各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结合海南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第一,创业
1 .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部分省级及以下行政许可事项,将“优化准入服务”调整为“备案”和“实施通知承诺”。
2.全省已全面实施为新企业提供免费加盖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专用章的服务。
3.探索实施居住地承诺制和名称登记通知承诺制,提高企业名称核查一次性通过率。
4.洋浦经济开发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创业园、海口江东新区、三亚牙洲湾科技城在强制性标准地区试点“无条件准入、登记备案、免签、信用体系监管”的合格承担监管模式。企业作出合格承诺后,即可凭营业执照开展经营活动。行业主管部门提前介入,全程指导跟踪管理,通过抽查、自查、行业协会信用评级等方式进行事后监管。
二、取得施工许可证
5.建立省级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
6.探索社会投资中小建设项目审批“清单制+承诺制”改革,制定简易审批流程。
7.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创业园、海口江东新区、三亚亚洲湾科技城试点建设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探索工程质量安全全过程风险管控的保险模式。
三.财产登记
8.探索建立定期地籍图更新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开更新地籍图数据,并提供地籍图查询服务,可按地址查询本省已登记的房产自然状况、抵押限制、地籍图等信息(涉及企业和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
9.推进“房产登记+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移动APP”模式,提高登记效率。
10.探索建立小微企业房地产登记费减免快速机制。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房地产登记,直接免收房地产登记费。
四.获得信贷和改善融资环境
11.实行政府与银行保险联动的信用担保,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业新兴企业提供集体信用机制。政府重点选择中小科技企业、专业创新企业,建立银行贷款风险共担机制。担保公司集中提供担保,银行发放长期贷款。市县财政根据担保公司的财力对其符合条件的业务进行补贴。
12.在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行业,探索大保险、强保险的产业链担保贷款模式,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缓解企业资金困难。
V.纳税便利化
13.推进“一网”税收,实现90%以上重大涉税服务的网上办理,探索和推广区块链技术在税收管理中的应用。
不及物动词跨境贸易
14.完善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加强港口物流协调体系建设和应用,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15 .全面推进进口货物“两步申报”,进一步缩短申报准备和通关时间。
16.完善和推广洋浦港集装箱码头无纸化系统,提高通关效率。
17 .对进口货物零关税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七.保护投资者
18.进一步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汇入汇款管理,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
19.在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三亚亚洲湾科技城,探索建立快速专利审查和快速授权绿色通道,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20.探索建立境外知识产权侵权损失赔偿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境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保险、专利实施保险、专利侵权损失保险等保险业务。
八.合同的执行
21.整合“海南移动微法院”平台资源,加快网上立案,推进诉讼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和跨层级联动办理,构建一站式移动诉讼服务体系。
九.处理破产
22.试行公告承诺取消登记制度,简化破产清算企业的注销程序,方便市场主体退出。
23.建立破产管理人费用保障基金,促进破产管理人队伍职业化、市场化,推动“僵尸企业”退出市场。
24.推进海南保税港区破产立法,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X.人才流动
25.完善国际人才评价机制,以薪酬水平为主要指标评价人力资源类别,建立市场化人才机制。
26.对外国人赴海南自贸口岸工作许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扩大国外高端产业人才申请永久居留范围,放宽免签入境渠道。
27.允许具备港澳台资格的金融、建设、规划、专利代理等服务领域的专业人员在琼执业,不参加内地执业考试。
十一、建设服务型政府
28.探索建立“自由贸易港建设经验官”制度,加强政府服务“好与坏评议”结果的应用,提高政府在琼市场主体评价中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
29.加快“一码通”在政府服务领域的应用,实现贯穿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综合监管的政务公开一码通。
30.推进行政案件跨行政管辖改革。改革行政案件管辖机制,增强行政审判司法公信力,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级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侵犯私营企业利益的行为。
31.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依法规范招标代理人和评标专家行为。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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