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维“画像”,呼伦贝尔市发布政治生态分析判断工作方法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关于通过政治生态分析判断加强准确监管的工作部署,结合自治区纪委《关于净化政治生态的纪检监察工作建议》的要求,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察室近日制定了《呼伦贝尔市纪检监察工作规定》。《机关开展政治生态分析判断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政治生态分析判断提供了基本合规性,努力推进政治生态分析判断的具体化和规范化
根据《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指导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共6章25条,分为总则、实施主体、主要内容、基本方法、成果应用和补充规定。
《办法》明确了分析判断的主体是纪检监察机关,细化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和检查机构在分析判断中的工作职责;分析判断的主要内容有四个主要方面:党内政治生活,严格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党内政治文化,选人用人,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列举掌握基本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客观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等比较分析方法;明确研究结果,供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掌握大局,对被监督对象进行对比检查,并由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监督建议。
《办法》实施以来,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密切关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落实、少数民族关键权力运行、“三大问题”决策等重点内容。结合信访情况、问题线索处理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参加会议、民主测评、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各旗市、各部门的政治生态状况进行动态监测。截至目前,共开展暗访29批,参加会议76次,回应党风廉政建设意见35批249人。为了做好全年政治生态的分析判断工作,我们着力于发现问题,准确监督落实政策,夯实工作基础。
(呼伦贝尔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