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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多名干部被处分

原标题:辽宁通报破坏营商环境的三个典型问题,很多干部受到处分 10月30日,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网站公布,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经营环境的…

原标题:辽宁通报破坏营商环境的三个典型问题,很多干部受到处分

10月30日,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网站公布,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经营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落实省委关于营造便利办理、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经营环境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纠风纠纪的警示作用,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近日通报了3起破坏经营环境的典型查处案件。

1 .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沈阳市副局长张海富、财政局局长唐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该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不正常。2019年3-4月,由于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财政局工作不力,印制营业执照专用纸供应紧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无法及时印制,造成不良影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副局长张海富被给予行政记过、警告处分,区财政局局长唐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其他6名责任人由相应机构处理。

2 .原大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队长、机动车管理所所长朱滥用职权,严重破坏二手车交易市场环境。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处越权干预二手车交易市场运营,迫使市场经营者使用“大连二手车交易实名验证申报平台”,引起商家不满,严重破坏经营环境。交警支队副队长受到党的严重警告并被政务院降职(还有其他滥用职权问题),机动车管理所所长朱受到党的严重警告并被政务院严惩。

3 .金州房地产登记中心接待部原部长田立民、原副部长王小慧与中介机构有关联,违规办理业务,收取利益。房地产登记中心受理部田立民、王小慧等12名工作人员与房地产经纪人长期串通,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倒卖排队号、违规插队等措施违规办理业务,共收取受益费11.8万余元,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利益,破坏了经营环境。田立民受到党的严重警告并被政务院开除,王小慧被政务院开除,其他12名工作人员受到相应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分,并追回处分所得。

以上三个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问题,反映出部分地区、部门、单位党员干部政治地位低下,目的性、纪律性、纪律性不强,不作为,严重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与党中央、省政府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背道而驰。相关责任人已严肃处理,教训极其深刻。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反省,向他们学习。

对辽宁来说,商业环境是一个关乎整体发展的战略问题。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地位,强化政治责任,切实担负起主要责任,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要求、更切实的措施优化经营环境,全面深化改革,打通“中间障碍”,整顿“推来推去”,为辽宁全面振兴创造良好环境。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人人都是经营环境,人人都是开放形象”的“主人”意识,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实践经验,加强对群众和企业的便利,把“麻烦”留给自己的服务精神,用感情和“温度”,依法办事,恪守诚信,转变作风和热情,避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力求实效,力求缩短“说”与“做”、“发”与“落实”的距离,“开会研究”、“解决问题”,以实际行动帮助优化经营环境。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着力优化经营环境,强化监督和纪律问责,发现和查处不作为、破坏经营环境、败坏辽宁形象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并向社会公开举报。

主编:赖SN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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