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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群众证明“我爸是我爸” 广东惠州一公证处被国务院通报

原标题:求群众证明“我爸就是我爸”。国务院通知广东惠州公证处 中国政府网站称,根据国务院“互联网加监管”平台反映的群众“公证书办理难,银行存款不能取出”的线索,…

原标题:求群众证明“我爸就是我爸”。国务院通知广东惠州公证处

中国政府网站称,根据国务院“互联网加监管”平台反映的群众“公证书办理难,银行存款不能取出”的线索,国务院第七次大督察第十一检查组前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进行现场监管。检查发现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惠州市惠阳区公证处存在不作为、为人民服务意识淡薄、忽视群众利益等问题。,造成群众七个月以上无法申请继承公证。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第一,循环证明“无止境”,群众办事遇到困难。陈先生的父亲于2020年2月28日在惠州市惠阳区去世,此前曾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惠阳支行存入7万余元。3月2日,陈先生持存单去银行取钱,因无法通过银行人脸识别系统,取钱失败。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存款的继承应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银行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将据此支付。此后,陈先生开始了漫长的遗产公证和证明“我爸是我爸”的循环:第一次去惠阳公证处公证时,陈先生提供了与父亲共同定居的户口本,可以证明父子关系,但公证处工作人员仍要求陈先生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因此,陈先生按要求到相关派出所开具证明,但被告知办理亲属关系证明属于公安部确定派出所、公安机关不再开具的18张证明之一,不予办理。

陈先生第二次来到公证处说明派出所不会办理相关证件,公证处建议也可以到派出所复印户口本。陈先生再次来到派出所,被告知由于个人隐私,不会复印户口本。无奈之下,陈先生第三次去公证处,公证处主动提供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但居委会提出根据民政部相关规定不予发放。陈先生不得不第四次来公证处说明情况,得到的答复是没有证据不能申请公证,事情僵持不下。

二、各方理由“充分”,群众的烦恼得不到解决。考察期间,检查组和陈先生到当地银行、派出所、居委会、公证处进行了实地检查。本行发布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本外币储蓄业务系统(2018年修订版)》,其中规定,为了提取存款,必须进行公证和继承。据当地派出所称,陈先生及其父亲已能在同一户口本上证明与父亲的关系,户口本是公安机关出具的合法证明,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公安部门承担。同时公证处可以出具公函,派人到派出所查户口本。惠阳区公证处认为,当事人的户籍不能反映全部亲属关系,公安部门是户籍主管部门。信息最可靠、最权威,应出具相关证明;另外,公证材料需要存档,只有户籍不符合公证存档的要求。根据民政部等六部门《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颁发证书工作的指导意见》,居委会提出,亲属证书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予颁发证书目录(第一批)》第一项,不能颁发。今年3月以来,陈先生多次为此事奔波于银行、公证处、派出所、居委会之间,但问题迟迟没有解决,遗产公证难以办理,银行存款无法取出。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惠阳区政府立即召集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帮助当事人完成相关手续,优化现行公证办理流程,建立公证与公安部门联动办理机制,有效减轻群众负担。以此类推,惠州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对类似问题进行了查处和整改,杜绝了相关部门要求群众提供循环证和“精彩证”的现象。

检查组认为,陈先生遇到的“循环证明”问题不是偶然的,而是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根本原因在于基层政府相关部门为人民服务意识淡薄,对“分配服”改革精神缺乏深刻理解,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当有关部门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首先想到的就是逃避自己的责任,互相推诿,导致群众陷入“我爸就是我爸”的困境。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合作,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从根本上铲除“奇妙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的滋生地。

编辑刘佳妮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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