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明年,我省将实行新的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
记者3日从省发改委获悉,为不断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省发改委制定并颁布了江苏电网第二监管期输配电价和销售价, 并发布了《关于江苏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2020年,除高能耗用户外的工商用户将缴纳95%的电费,新的输配电价和销售价将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此次电价调整重点是降低大行业电价,旨在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优化电价结构,促进增量配网项目发展。同时,进一步降低低谷期电价,扩大峰谷价差,可以充分发挥移峰填谷作用,鼓励储能产业发展。此外,理顺输配电价与目录价的关系,有利于促进电力市场交易更加规范和透明。
据了解,自2021年1月1日起,大型行业和一般工商企业的平均销售价格将分别比第一个监管期下降4.55点和0.46点/千瓦时。大工业用电1-10千伏、20-35千伏、35-110千伏、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目录销售价格每千瓦时分别下调3.5分、3.9分、4.5分、5.5分和6.5分。政策实施后,预计我省大型工业用户年用电成本将减少150多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