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卫健委:浙江细化省市县三级应急响应分级标准,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11月16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第56场)。省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生,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杨必明,省卫健委副主任于新乐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提问。
余新乐就如何落实《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答记者问。
问:省卫生系统如何实施《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如何进行下一步?
《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及时总结了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成功经验。《办法》的颁布实施,也进一步提高了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法、科学、规范防控水平,为科学、准确打赢疫情防控战役提供了非常有力的法律支撑。下一步,全省卫生系统将全面落实《办法》,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要做好学习、宣传和落实工作。面向社会的宣传主要是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和宣传格局。面向卫生行业,全省卫生系统将《办法》的宣传和实施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举办行业培训班、研讨会、专题讲座、在线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学习。
完善应急预案。根据《办法》的规定,应急预案已经细化。目前,《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已经修订完成。同时,根据各类传染病中传播性强、防控要求高、防控难度较大的呼吸道传染病特点,新制定了《浙江省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专项预案》,明确和细化了省、市、县应急响应的应急指挥组织体系、应急响应流程和分级标准。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按照《办法》和《预案》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指导各地重点部门和单位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方法。
完善全省卫生应急体系。前期,省发改委、省财政、省卫生等部门联合制定发布了《浙江省公共卫生防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需要三年时间进一步提升全省公共卫生防治能力。下一步,要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和协调,同时依托项目,加快浙江省公共卫生防治的不足。一方面,要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配备、匹配和优化相应的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提高应急能力;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增强医疗能力,完善分级分级医疗体系,按照平战结合的要求,推进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高疾病筛查、核酸检测和重症治疗的整体能力。
进一步增强科学应对能力。一方面,要加强疾病监测和大数据分析,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不明原因疾病监测预警的灵敏度和准确性。另一方面,要完善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报告规范》,根据今年上半年整个疫情反映的问题总结经验,畅通全社会和全社会反映信息的渠道,鼓励和支持全社会参与公共卫生防控工作。成立专家委员会,完善风险评估、咨询和判断体系,为各级政府提供科学、准确的防控建议,提高应急整体水平,按照“早、小、严、实”的控制要求,做好医学检查、医疗、采样、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等相关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共卫生事件的社会危害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