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莞市发布食品生产安全风险“一号预警”
目前,我市所有食品生产单位(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小型食品生产车间和集中加工中心,下同)已陆续恢复生产。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人员通过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部分食品生产单位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未按规定复工复产,未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为确保食品生产单位安全有序恢复工作和生产,督促食品生产单位严格履行防疫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健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东莞市2020年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预警一号》, 要求各食品生产单位严格按照或参照《广东省食品生产企业预防和控制新皇冠肺炎指南》、《广东省工厂企业封闭(半封闭)工作场所预防和控制新皇冠肺炎指南》等文件要求,落实防疫和控制的主要责任,做好防疫和控制工作,恢复工作和生产
同时,在复工前,所有场所都应彻底清洗和消毒,以保持生产加工场所的空气流通空气过滤器应在封闭的空调空间内定期清洁和消毒。加强环境卫生“消毒”工作,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收集容器、垃圾运输车辆及时清理
此外,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的主要责任,以及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应该严格执行购买畜肉和其他原料必须取得检疫证明严禁收购野生动物和来历不明的活体动物或者动物源性食品原料用于生产加工严禁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记者庄家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