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称号:省纪委监察委员会追授郭伟力同志“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近日,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暂缓将郭伟力同志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郭伟力同志是青海省纪委监察委员会案件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一级研究员。2020年1月12日周日,突发疾病,被送往医院急救。他47岁不幸去世。
《决定》指出,郭伟力同志是“不忘主动、牢记使命、乐于奉献”的先进典型,是忠于职守、勤政务实、严于律己的领导干部的优秀代表,是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廉洁奉公的典范。为了大力宣传郭伟力同志的先进事迹,鼓励干部坚定信念,勇于承担责任,献身工作,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决定追授郭伟力同志“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决定》强调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要以郭伟力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忠于党和坚定信念的政治品质,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为党努力工作,做到一条线,爱一条线,专一条线,擅长一条线,高质量地完成组织交付的各项任务。学习他艰苦奋斗、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发扬斗争奉献精神,敢于面对困难、坚持原则,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规定和纪律履行职责,展现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良好形象和责任感。学习他严于律己、热心待人的高尚情操,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求私利,廉洁自律,乐于助人,以模范行动和人格力量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革命本色。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宣传郭伟力同志先进事迹与巩固深化“不忘首创精神,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相结合,推动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和任务,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和作风纪律建设,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创先进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干部创业精神。按照监督保障落实、促进发展责任完善的要求,努力谱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全省战胜贫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不断营造廉洁积极的良好政治生态。(清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