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常德报道党员干部酒后驾车三个典型案例
日前,常德市纪委通报了最近党员干部酒后驾车的三起典型案例。
1.丁城区周家店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陈伟醉酒驾车。2020年4月12日,陈伟在驶出杭瑞高速太阳山收费站时被值班交警抓获。血液酒精含量196.95mg/100ml,为酒后驾车。2020年8月,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判处陈伟有期徒刑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20年11月,陈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西湖管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邓吉敖有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5月25日,邓吉敖醉酒驾驶机动车通过西湖人民路与东湖路交叉口时,被常德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交警大队民警抓获。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2020年5月27日,常德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交警大队给予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并罚款2000元。2020年11月,邓吉敖在党内受到警告处分。
3.石门县嘉善镇东泉村党支部书记张洋有酒驾问题。2019年9月2日,张洋酒后驾车前往县城集贸市场路段,被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抓获。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7.4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2020年3月,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罚款1250元。2020年6月,张洋在党内受到警告。(常德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