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棚户区改造成“留白增绿”的城市。该市释放了近380公顷土地资源
来源:天津政务网
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通过我市三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棚户区居民的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城市“留白增绿”的效果更加明显。三年来,全市投入改造资金1000多亿元。通过实施改造,城市棚户区居民平均家庭面积从23平方米增加到65平方米以上,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改造后,该市预计将重组和振兴56块可转让的土地,并释放近380公顷的土地资源。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市于2016年底制定了三年改造计划,力争在三年内完成市区147.33万平方米工棚的改造任务。这些棚改项目都是这些年几轮改造遗留下来的“硬骨头”。住房建设密度高,平均每户住房面积小,低保、残疾人等贫困群体集中,未登记建筑普遍存在,房屋所有权、家庭财产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交织在一起。情况很复杂,改造很困难。自2017年起,全市先后启动河西科技大学、河东区绍兴路、东宿舍、东孙泰、河北区新大路、和平区昆路、山东路、南开区灵隐李楠、虹桥区丁子谷、童宜庄等新项目,同时加快河西区小海二楼、河北区35中、河东区庐山路二楼、虹桥区西峪庄等老项目的改造进度。去年年底,城市棚户区改造圆满结束,提前超过了三年棚户区改造任务的总体目标。截至2019年11月底,累计完成改造148.56万平方米,约6.3万户、近30万人实现了“出棚入楼”的梦想。
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城市采取了多样化的援助措施,准确摆脱困难,确保贫困人口得到妥善安置。城市棚户区困难群体较多,情况复杂,包括低收入家庭、特困家庭、残疾人、军人烈士、残疾人、患重大疾病的家庭成员、三代同堂或四代同堂的老幼等。,约占改造户总数的30%。为了彻底解决贫困人口的后顾之忧,我市坚持计算发展账户和民生账户。从实际出发,不搞“漫灌”补偿,找准突破口,因地制宜,制定精准政策,采取“一对一”的救助措施,取得了实效。
根据群众的困难,我市制定了惠民补偿安置政策,特殊困难家庭可按方案领取困难补助。如果原住房面积较小,其他地方没有住房,且获得的补偿总额不足以购买最低安置用房的,可享受一套安置用房,无需缴纳住房差价政策。准确帮助困难群体,研究个性化解决方案,开展专项扶贫活动,一揽子解决困难群众就业、入学、医疗、低保等问题。据统计,近三年来,已发放各类困难补助近15亿元,惠及约3万人。一系列解困暖心的政策,在棚改工作中既有“力”,又有“温”,保证了困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不留后顾之忧,使民心工程得以落实。
城市棚户区改造后,我市预计可整理振兴56块可流转地块,可释放土地资源近380公顷,其中可流转土地275公顷,规划建筑600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430万平方米,商业服务、工业等规划建筑170万平方米。其中,红桥区西豫庄、西站,河西区小海、唐晨,河东区东宿舍、东孙泰,河北区三十五中、新大路,将成为城区不可多得的优质土地资源,为城市发展积累新的潜在能量。可提供约140公顷土地用于建设绿地、交通设施等。
此外,为了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各区还在改造前对棚改范围内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的建筑进行了普查,规划部门提前介入,深入参与方案设计,妥善保护和利用。目前已确定的文物保护建筑有虹桥区大院、天津基督教堂西固堂、河北船务局、天津水运公司工人俱乐部、航运客运站、丹华火柴厂职工住宅、新乐副食店、河北区刘故居、薄荷总厂等9处。下一步,将结合规划进一步开发利用,成为我市新的历史文化名片。
来源: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