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厅级法官陆爱哲因严重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司法官陆爱哲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鲁爱哲违反政治纪律,供认伪造证据,并与组织审查对峙;违反组织纪律,组织约谈、信访时未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亲属谋取人事利益,私自移交干部人事档案,违规出具证明材料的;违反廉政纪律,非法收受礼品的;利用职务之便,在承包网络运维项目、销售直播试播机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罪。
吕爱哲作为司法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抛弃原有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修身不正,自律不严,破坏组织工作原则,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司法机关和干部形象。他的行为已经严重违法违纪,涉嫌受贿罪。十八大、十九大后他仍不收敛,不停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吕爱哲处分。开除党籍;取消他们享受的待遇;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吕爱哲的简历
吕爱哲,女,汉族,1957年10月出生于辽宁庄河,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哲学法学学士。
1973.12—1977.03柴河林业局临江林场知青
1977.03—1980.02黑龙江大学哲学专业学生
1980.02—1981.08省级邮电学校专科教师
1981.08—1984.11省林业工会宣传部部长
1984.11—1992.11省林业工会宣传部副部长(主任级)
1992.11-1994.08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主任兼助理审计员
1994.08—1995.07省高级人民法院基层部副研究员、助理审计员
1995.07—2001.07省高级人民法院基层部副研究员、法官
(1993年10月至1997年10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1.07—2008.08省高级人民法院宣传部副部长兼法官
2008.08—2013.02省高级人民法院宣传部部长、法官
2013.02-2015.01,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担任宣传部部长、审判员
2015.01—2017.10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17年10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