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 吉林高院原副院长吕洪民因友情亲情玩弄司法 想过割腕自杀却未想过自首

吉林高院原副院长吕洪民因友情亲情玩弄司法 想过割腕自杀却未想过自首

原标题:原吉林省高院副院长卢因友情、亲情与正义交手。他想过割腕自杀,但从未想过自首 卢,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12月加…

原标题:原吉林省高院副院长卢因友情、亲情与正义交手。他想过割腕自杀,但从未想过自首

卢,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获法学博士学位。2000年5月,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2001年8月,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05年4月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主任级);2007年12月,任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12年9月,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副主任级);2015年3月,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7年12月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

2020年4月23日,经吉林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决定对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立案侦查,并于当日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11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0年9月27日,吉林省监察委员会将卢涉嫌受贿罪案件移送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于当日指定白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1月24日,白山市人民检察院向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作为一个从普通法官成长起来的审判业务专家,陆深谙审判规则,善于运用法律,裁判复杂纠纷,却忘记了自己最初的心,迷失在人生的考场上,在变与辩、情与法、利与义、进与退之间做出了错误的选择,并将亲自送上被告席。

念念不忘修身养性,逐渐变心

意识形态的衰落失去了它的原则,成为审计委员会的“骑墙派”

面对诱惑,我们应该选择堕落还是坚持。根源不在于选择本身,而在于选择者的决定。很多违纪违法犯罪的问题,看似是细微差别造成的,但仔细调查,都是个人修养不够,初试失败,决心不够造成的。吕也不例外。

陆于1962年6月出生于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1986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一直在法院系统工作。曾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省高级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在吉林省中级人民法院任职期间,卢·勤奋上进,甚至自告奋勇。他通过法律手段处理了许多群体性事件,如殡仪馆的转移纠纷、艾滋病群体的上访等,得到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的肯定和赞扬。然而,担任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后,鲁·党性松弛,思想尘埃落定,理想信念逐渐动摇。思想上的衰落使鲁逐渐丧失了权力和法律。

吕忏悔道:“在松原工作后,他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动摇了理想信念,颠倒了是非观念,逐渐违背了‘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誓言,堕落成了一个叛逃者。内心的动摇和堕落,看似一时的决定,其实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堕落过程。从善到恶,被政治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给毁了,逐渐失去了政治实力。越是失去力量,在学习和涵养上就会越懈怠,使我进入恶性循环,很快陷入欲望的深渊。”“失去理想和信念,把我变成了一个‘身体’。在理论中心组和民主生活会上,我的发言变得气馁,因为我知道我是认真的。思维的改变必然会导致方向性问题,必然会让我走上不归路。”

在省高院工作后,的思想进一步滑坡,对事物的判断完全失去了原则,这从他在审计委员会会议上的表现可以看出。他改变了以往坚持事实和规律,直言不讳地表达自己观点的作风。当他在审评委会议上多次看到院长持有与自己相反的观点时,他在最后的投票中改变了自己最初的说法,投了院长支持的意见,这让在场的审评委所有成员都惊呆了。为此,吕获得了一个绰号——审计委员会的“骑墙派”。

鲁担任领导职务后,由于忽视政治学习,放松党性,最终导致其思想的衰落和理想信念的动摇。这就为他在各种诱惑面前失去定力,在“糖衣炮弹”的攻击下放弃抵抗打下了基础。

克制个人感情,靠天赋莽撞行事

“避孕套里的人”因为友谊和感情而玩弄正义

情感与法律是鲁面临的又一个选择题。他被友情和亲情所狂热,自以为精通业务,视法律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以“徇私不枉法”的思维在“爱情和法律”之间做出选择。

吕就是偏心。他很安静,喜欢自己倒酒自己喝,不喜欢社交。同事们评论说,他在法院系统中是“一个戴着避孕套的男人”和“不要里科夫”。他总是不擅长与人交流。除了几个“小喽啰”,他从不和其他同事私下吃饭,甚至在办公室走廊里路过同事,也不跟同事打招呼。他似乎总是生活在自己封闭的世界里。他在八小时之外几乎没有娱乐活动。他没有其他爱好,家里有很多法律书。学习法律条文和司法业务是他最大的爱好。

这样的人很难与腐败分子联系在一起。然而,他的法律平衡很快就在家庭和友谊面前倾斜了。

友情难。律师(化名)到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担任院长后不久,找到陆,请他帮忙办理法律服务业务。张绥远为吉林省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陆在吉林省中级人民法院任职期间为张绥远分管领导。由于陆不善交际,在刚开始的时候经常给陆一些建议,让他和医院其他领导好好相处,陪陆去看望一些生病住院的吉林市领导。渐渐地,陆家中的琐事,如换灯泡、交水电费、到外地探亲访友安排吃饭等,都由负责。鲁与的交往很狭窄,是他在法院系统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

吕到松原中级人民法院担任院长后不久,张辞去律师职务。看到自己的朋友辞职去“投奔”自己,卢觉得自己无法拒绝。为此,吕利用中院院长的影响力,帮助联系多家企业和政府部门担任法律顾问。张站稳脚跟后,随着当庭代理案件的增多,为了打赢这场官司,他又进一步提出请求,请陆帮忙打招呼,尽力使他代理的案子打赢。起初,心里很挣扎,但他觉得自己精通审判业务,他的专业知识足以为的主张提供法律支持。因此,他一再违反规定干涉张遂代表的案件。此时,吕在“情感与法律”之间做出了错误的选择。

家人很难拒绝。鲁对妻子极度恐惧,强势妻子田某的纠缠也是鲁走上腐败道路的主要原因。陆的妻子田某曾是吉林一所大学的法律教师。她做过兼职律师,被调到长春的一所大学当教授。据调查,在吕担任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部分法官因工作中的过错或被认可,请求吕原谅。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找田教授”。最后的事实也证明了这种方法的有效性,确实,做了田给的所有建议。

很多人处理了这个案子,通过田的领导或同事迂回找到了田,然后安排陆通过田与有关办案单位打招呼。陆受贿十余案,多与田有关。田助长了鲁的贪欲,把鲁一步步推向了腐败的深渊。此外,陆还应儿子、侄子等亲属的要求,介入了从民事到刑事、从审判到执行、从省高级法院到基层法院的许多违规案件。

陆法学博士,具有多年民事审判工作经验。他是吉林省仅有的两位民事审判业务专家之一。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较高的法律素养使陆成为吉林省民事审判业务的权威。这使他能够为委托方的请求找到法律支持,进而寻求一个成功的结果。

陆在接受、田等人的请求后,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了介入:对自己管辖的案件,在详细分析法律依据和适用法律的基础上,利用听取案情汇报的机会,直接提出了处理意见;对于不属于自己监督范围的案件,要求办案人员以院长监督的名义报案,并向办案人员阐明自己的“观点”,从而影响案件的判决结果。吕自诩这种“非常高明的手段”是“徇私枉法”。不仅外人看不到痕迹,就连圈内人也看不到瑕疵。他玩弄法律和游戏程序,认为每一次非法干预都隐藏到了一个深刻而无可挑剔的程度。

正如吕自己所说,“我一直活在我自己虚幻的世界里。我觉得虽然我接受了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做出了有失偏颇的判决,但我可以为判决结果找到法律依据。当我在内心矛盾中挣扎的时候,我常常用结果是公平的来安慰自己,以为是完美的,其实是在偷钟。”

覆盖全世界的危险比依赖它更大。吕因为对法律审判的深刻认识,在“情与法”之间做出了错误的选择,气势上走在了法律的边缘。但由于缺乏谨慎,从高处坠入深渊的时间并不遥远。

吸引私利,从火中取栗

感染了贪婪的“病毒”,以权谋财成了“当务之急”

吕认为精通法律。为了维护家庭和友谊,他逐渐失去了对法律的敬畏。党员干部一旦失去敬畏,就失去了立场和原则。随之而来的是思想的堕落,权力的滥用,生活的腐败。自然就变成了“裂蛋”,“苍蝇”会蜂拥而至,贪婪的“病毒”会逐渐发作。

第一次感染病毒。跟随陆从吉林到松原,但在陆出任省高院之前,他从未与有过大规模的经济往来。2012年9月,在到达省高院后,的心理进一步发生了变化。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感觉自己是个试营业的专家,平时也尽量克制自己的欲望,但是过几年就要退休了。我想自己想想路,给孙女留点钱。”在这种思想的驱使下,他心中的纪律原则和底线已经完全沦陷,他和张遂之间的“友谊”也发生了变化

陆在省高院任职后,跟随他到长春拓展业务。吕凭借其在行业内的权威性,帮助进入吉林省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奠定了在该领域的地位。然后,他开始利用自己负责破产清算案件的职位,帮助张遂的律师事务所承接破产业务。吕看到律师事务所破产案件的投资成本很低,但一个案件的收益却有几百万甚至几千万元,这让他的心理更加不平衡。他旁敲侧击,反复暗示张遂。自然心领神会,提出要按律所破产案件收入的30%给吕一个“提成”。事发时,他已向卢支付了110多万元,还有500多万元尚未支付。

除此之外,还想尽办法从张那里到处攫取利益。如果想锻炼身体,他会带去健身房逛街,然后直接让给他办理健身卡;偶尔出去吃饭,他也叫张遂给他付钱;家里装修房子的时候,他也直接安排张给他买单;即使妻子田在上海生病住院,他也安排直接陪伴,并要求支付交通费和医疗费。

病毒爆发。随着贪婪的不断膨胀,的人生也逐渐变得错位和脱轨。从受贿罪的范围来看,他逐渐从严格限制张的妻子田某等“内部人”扩大到由内部人介绍的人。2017年,在的介绍下,吕协助审理了担任法律顾问的长春某房地产企业的案件。该案判决一生效,就打电话给该企业负责人李,说他对该企业开发的一栋住宅楼感兴趣,并告诉李“可以便宜一点,但不要违规”。李得知后,让和他的亲戚在小区里买了三套房子,价格比市场价低了90多万元。

病得很重。在担任省高院副院长期间,协助审理和执行了松原市一家村镇银行价值5亿多元的两起民事案件。事后,原行长周提出将海南的一处房产给陆,陆夫妇实地查看后并未看中。之后,直接对周说:“你回来的时候,直接带点现金就行了。”因此,从2015年到2018年,周给陆现金200多万元。

在担任省高院副院长期间,修某因代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找到了的帮助。案件涉及130多名农民工,秀某没有收取代理费。这让卢洪敏打起了算盘:他没挣钱,他能给我钱吗?吕没答应。之后,秀给了他5万块。看到钱后,他改变态度,答应帮忙关注此案。此时,的灵魂已经完全被私欲占据,利用司法权力谋取私利成为他的“第一要务”。共产党人的信仰在他心中早已消失,坠入深渊是必然的。

当官致富有两种途径。党员领导干部想一手掌权,就会引人注目;如果你想一手把持财富,一手铺张,一手精明,过一种“有权为所欲为,有权为所欲为”的生活,那么在“义”与“利”的选择上,你必然会做出错误的判断。最终,我们一定会走上不归路,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陷溺,悔无地

因为害怕被调查,提前辞职,想过割腕自杀,却从未想过自首

人若知进不知退,则困而受辱。然而,在面对“前进”与“后退”的抉择时,又作出了错误的抉择。

吕的身后,是看似轻松的名利双收,他的人生就像是在没有保护的走钢丝。为此,吕本人早就知道,自己曾经想通过离职来逃避管教的惩罚。他在告白中写道:“担任院长后,我对金钱的渴望越来越强烈。特别是我在省高院工作的这几年,只要涉案当事人是‘圈子’里的人或者是他们介绍的人,他们就照原样收钱,我自己也接受不了。但是,害怕被调查告诉我,只有离开这个岗位才能阻止我。”

自2019年6月起,多次要求省高院党组辞职,其办公室已清理完毕,但未获组织批准。鲁因担心事件而长期遭受侵略和酷刑的恐惧。那段时间,吕整天都处于恍惚状态。回忆起那段经历,陆说:“2019年下半年,我差点失忆,晚上睡不好觉。我的梦都是混沌信息。白天,我知道单位里很熟悉的同事都认识谁,但我叫不出名字。这种情况在两周之后自动缓解。”后来,吕甚至想过割腕自杀。他的精神压力可见一斑。在极度恐惧和无路可逃之后,吕仍然没有选择向组织表明自己的心意并投降自己。在得知主要行贿人李已被拘留调查后,他多次与妻子田合谋,组成攻防同盟反对调查。然而,这一切只是他的聪明。

“贪墨为官必大祸”是铁律。吕终于意识到,小心翼翼地打击侦查是徒劳的,“临时抱佛脚”救不了自己。只有信任和依靠组织,坦诚向组织坦白,才是唯一的出路。

办案人员说: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告诫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克己谨慎,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从案看,其堕落源于对政治理论学习的懈怠,党性的松弛导致其思想的衰落和共产党员初心的丧失。思想的“主开关”不收紧,心中就不可能有党,不可能有民,不可能有责,不可能有戒。出轨越界是必然的。

同时,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除了鲁自身的原因外,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也是他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重要原因。陆的违纪行为早就是一个征兆,业内早就知道他和他的律师是“肩并肩”。陆的违纪违法行为从2007年在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任职开始,一直持续到2020年。十多年来,没有被制止和纠正,任由他在权钱权法的恶路上横行。这种权力的丧失必然导致腐败。

从过去吸取的教训。面对诱惑,没有人有先天免疫。一方面,党员领导干部要想在面临选择时不被阴风笼罩,做出正确的判断,就必须依靠思想意识等“软实力”的强大支撑。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培育精神家园,确立诚实与羞耻的价值取向,才能培养出“金刚不坏之身”,才能在任何风雨考验面前保持清醒和坚定。另一方面,必须依靠制度、规则等“硬约束”的严格规范。只有加强监督制约,收紧制度的牢笼,想腐败的人才有优势。

禁微容易,救上难。吕对的告白还在眼前,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保持警惕,有“如履薄冰,面向深渊”的觉悟,永远对纪律和法律、历史和人民充满敬畏。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努力自律,做到“清正廉明”,才能保证自己的行为不出轨,权力不被滥用。(维基潘兴隆)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主编:赖SN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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