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定远:2020年,529人被纪检监察“四形式”处理
2020年,定远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古为今用、挽救生命的原则,应用纪检监察“四种形式”办理52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式,面试和批判教育406次,占76.8%;第二种形式处置96人,占18.1%;第三种形式处置9人,占1.7%;第四种形式治疗18人,占3.4%。前两种形式占94.8%,“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惩罚少数、教育多数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20年,定远县纪检监察机关采用“四种形式”进行监督和惩戒
坚持严格管理和爱并重。充分发挥“三本”作用,向有关党委(党组)下发纪检监察和纪检监察10条建议,要求相关案件为反面教材,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坚持查办与教育相结合。坚持“热心回访”制度。今年以来,全县对22名被治疗干部进行了回访,坚持严格管理与关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
加强学科审查工作。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的治理力度,不断增强威慑力度,加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理力度,建立问题线索处理台账,定期对账销账,监督处理进度。
严格控制案件质量。制定“案件处理文件程序模板”,有效提高案件质量。做一次“二审”,下发70多份初审反馈表,落实200多份整改意见。对纪律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纠正23个问题。严格按照标准建设标准化谈话场所,与县总医院开通医疗“绿色通道”,实行医生值班。(沧州市纪委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