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视频|看法律|民法典:遗嘱效力顺序发生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或者变更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有违背遗嘱内容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撤回遗嘱的相关内容。遗嘱有数份,内容有冲突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据此,《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改变了几份遗嘱内容不同时的效力顺序。
假设A 16年立遗嘱,17年在公证处公证遗嘱,18年自写遗嘱。A死后留下几个继承人,发现这三份遗嘱的内容互相冲突。哪个会占上风?
民法典生效前以公证遗嘱为准,民法典生效后以最后遗嘱为准,因为最后遗嘱是遗嘱人最后真实意思的体现。
(看新闻Knews记者李翔赵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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