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立法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和总量控制制度
新华社杭州12月26日电(记者岳德良)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公布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提出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和生活垃圾处理总量控制制度。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废物。
在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削减方面,这部地方性法规指出,全省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总量控制制度,各区市政府应根据本地区人口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总量控制计划,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后实施。总量控制计划应当包括生活垃圾处理总量、削减来源、削减措施和时限要求。
此外,各区市政府应按照谁生产谁付费、谁多付费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体现因地制宜、分类收费、计量收费等差异化管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