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香港反对党领袖林卓廷因泄露被调查者的身份信息被ICAC逮捕
[环球时报记者张若]前香港立法会议员、民主党副主席林卓廷28日上午被廉政公署(ICAC)逮捕。他涉嫌在去年元朗站的「七月二十一日事件」中,泄露受访者的身份资料。
林卓廷的Facebook账户28日上午7点52分发布消息称,“林卓廷刚刚被ICAC警方逮捕,并被控于7月21日泄露被调查人的身份信息,将被带到北郊的ICAC”,并附有林卓廷被捕的视频。ICAC发布的新闻稿称,在早些时候收到投诉后,根据法律和既定程序对该事件进行了调查,然后征求了司法部的法律意见;四十三岁的林卓婷被控三项披露被调查人身分的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2019年7月21日,一名白人男子在香港西铁元朗站袭击市民。《头条日报》报道称,被告人林卓廷涉嫌明知或怀疑《防止贿赂条例》第二部分所指或涉嫌犯罪的调查分别于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21日和2020年7月16日进行,没有法律授权或合理辩解。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港币二万元及监禁一年。
该案于28日首次提交法院。林卓廷称,他只是指控“7·21”事件中警员在公职上行为不端,并没有违规。检方申请被告准许不答辩,案件延期至明年3月9日。林卓廷以2000港元保释外出,期间不准离开香港,只能住在他申报的地址。
据香港《东方日报》28日报道,香港国家安全法实施已有半年。目前已有40人因违反相关法律被捕,其中约30人因各种原因流亡国外。27日,香港警方正式发布违反香港国家安全法的通缉令,追捕这30名逃犯,包括前立法会议员徐志峰、罗、梁一恒、“地方民主前线”原召集人黄泰阳、“香港独立联盟”召集人、前英国驻香港总领事馆职员、“学生动力”原成员、 前“民间外交网”发言人张昆阳和HKU的“学校”据报道,他们的罪行可判无期徒刑,他们中的一些人在国家安全法生效前后离开了香港,大多数人在欧美和台湾。 在香港实施国家安全法后,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美国、德国、新西兰、芬兰、法国、荷兰和爱尔兰暂停了与香港的引渡协议,不大可能被送回香港。但是,香港《国家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或者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公司、组织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犯有本法规定的罪行的,适用本法”。这就意味着,符合香港人身份的人,即使在海外违反了国家安全法,仍然会受到国家安全法的控制。香港警方谴责任何企图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表示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不同的方式追查所有逃犯,而被通缉的人一旦返港,便会立即被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