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东省文化旅游局副局长、原党员陈波被开除党籍并担任公职广东省纪委近日经广东省委批准,对原党员、广东省文化旅游局副局长陈波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陈波失去了理想信念,放弃了原来的使命,堕落了,沉湎于自我堕落,不忠于党,不诚实,搞两面派,是一个两面派,违反社会习俗和纪律,从事封建迷信活动,故意反对组织审查。对纪律漠不关心,违反八项中央规定的精神和诚信,非法进入私人会所,非法在风景名胜区进行豪华别墅装修接待,收受礼品、消费卡,借用管理和服务车辆,接受宴请,安排旅游;无视组织纪律,组织通信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情况,违反规定为他人谋取人员利益的;道德腐败、腐败生活、大权力色彩、金钱色彩交易;他甘愿被“追捕”,与不法商人勾结,从事权钱交易,在项目规划调整、土地使用程序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产。
陈波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八项中央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失职,涉嫌受贿。而且,党的十八大以后,它不会停止,也不会停止。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该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有关规定,陈波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后被开除党籍,并报省委批准。受到省监察委员会给他开除公职的处分;终止全省第十二届党代会代表资格;没收其非法收入;他将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陈波简历
陈波,男,汉族,1966年3月出生,广东新丰人。他拥有研究生学位。他于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自2002年12月以来,他一直担任乐昌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和市长。
2006年9月,他被任命为韶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2009年12月,他担任韶关市旅游局党委书记兼局长。
2011年2月,他担任韶关市委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市旅游局党委书记兼主任。
2011年4月,他被任命为韶关市委秘书长兼韶关市委办公室主任。
2011年12月,他担任韶关市委常委、秘书长。
2012年9月,他担任韶关市委常委、丹霞山管委会秘书长兼主任。
2013年8月,他担任韶关市委常委、副市长、丹霞山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
2014年9月,他担任韶关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6年12月,他被任命为韶关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
2017年3月,他被任命为韶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新丰县政法委书记。
2017年6月,他被任命为韶关市委副书记、新丰县政法委书记。
2018年7月,他被任命为省旅游局党组成员兼副局长。
2018年10月,他被任命为省文化旅游厅党组成员兼副厅长。
2019年11月,他被免去省文化旅游厅党组成员的职务。
2020年1月,他被免去省文化旅游厅副厅长的职务。
(广东省纪委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