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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原标题:促进恶与恶的正常化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为期3年的特别扫黄行动将圆满结束,但这并不意味着工作的结束。中共中央最近发布的《建设法治社会实施纲要(2020…

原标题:促进恶与恶的正常化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为期3年的特别扫黄行动将圆满结束,但这并不意味着工作的结束。中共中央最近发布的《建设法治社会实施纲要(2020-2025)》明确提出,要推进除恶工作常态化。

三年前,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专项斗争肃清黑恶势力的通知》,维护社会治安、消除腐败、改善基层治理的全面战争正式启动。这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没有妥协或退让的余地;这是一场智慧和勇敢的战争。在专项斗争中,政法干警死亡、受伤754人;这是一场全民参与的斗争,形成了一种各种恶势力呐喊和斗争的浓厚氛围。截至今年10月底,全国共捣毁涉黑组织3463个,涉恶犯罪团伙10878个,面对强大攻势,自首犯罪嫌疑人4万余人。一些伤害一方的黑恶势力得到了处理,一些积累的案件得到了解决,从而大大提高了人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恶势力顽固,反复,不能一劳永逸。随着专项斗争的深入,恶势力的隐蔽性越来越强。有的聘请律师团队,走“企业化”、“正规化”的道路,披上一件看似合法合规的“外衣”;有的从暴力转向了“软暴力”,明目张胆的打打杀杀成了笑里藏刀的威胁;有的参加慈善捐款,打着正面社会形象的“招牌”,却在幕后作恶。黑恶势力不会自动消灭,要推动反黑反恶常态化,深挖根源,长期治疗,彻底消灭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变异隐藏的土壤。

关注重点领域和行业,加强市场监管,减少恶势力生存时间空。在实践中,金融借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境保护等领域容易频繁出现恶势力,反映出相关领域的管理力量薄弱。有关部门要提高警惕,总结专项扫黑斗争的经验,发现监管漏洞,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要完善和落实市场准入机制,把入口关好,不给黑恶势力混进的机会;严格监督,发现和管理出现的、有倾向性的问题,防止白转灰、灰转黑。

它切断了财富和血液,切断了邪恶势力的营养来源。黑恶势力为了利益而活,他们也为了利益而活。如果不能有效地摧毁恶势力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就很难真正深入、彻底、彻底地打击。例如,2000年广西梧州一伙,由于涉案张家财产查封不彻底,财产刑适用不力,不仅涉案团伙死亡,而且张出狱后迅速重组,重新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斗钱破血”就是与恶势力斗七寸,即自下而上付出,打到位破透,使涉案财物清楚、准确、清晰;如果是“黑钱”,则依法执行判决;如果不是“黑钱”,依法及时归还,不留“后遗症”和“乱账”。

打伞破网,防止恶势力乘势而上。“保护伞”是隐藏在恶势力背后的驱动力,是恶势力的帮凶,迈出了一大步,才成长起来。“反黑”必须“打伞”。截至今年11月,共查处腐败案件和涉黑涉恶“保护伞”8万余起,6万多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打伞的时候不能有“等着拔萝卜带出泥”的惯性思维。护大弃小是恶势力一贯的伎俩。很有可能他们只会解释“小雨伞”,隐瞒“大雨伞”,幻想卷土重来。一定要坚持“扫黑”和“打伞”一起推进,彻查破恶势力最后一道防线。

除恶是一项长期工程,不能指望一战完成。推进反黑反恶常态化,必须顺势而为,追求胜利,始终保持对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高压态势,坚持在露头就打,打到底,让城乡更安宁,让人民更幸福。(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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