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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切实保障贫困群众基本医疗 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25.32亿元

原标题:我省有效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减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25.32亿元 12月28日,记者从扶贫攻坚战系列新闻发布会和医保部新闻发布会了解到,自扶贫以来,…

原标题:我省有效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减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25.32亿元

12月28日,记者从扶贫攻坚战系列新闻发布会和医保部新闻发布会了解到,自扶贫以来,全省医保系统累计投入4.41亿元,帮助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省已建档贫困人口53.9万人,帮助贫困人口减轻医疗费用负担25.32亿元(含门诊1.68亿元、住院14.53亿元、医疗救助911亿元)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省已有454.73万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人口参与率达到95%。全省医疗保险制度上下联动,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率达到90%。通过定额补贴保险,将所有贫困人口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体系;已建卡贫困人口重大疾病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报销比例由80%提高至90%,无封顶线;农牧区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超过总费用10%的剩余医疗费用(含自付费用)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救助,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血友病等四大疾病报销限额由原来的1万元提高到10万元,其他22种疾病报销限额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到5000元;确保所有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和“两病”准入条件的贫困患者纳入保障范围。

做好疫情防控的医疗保障工作。联合省财政厅率先出台医疗保险专项政策,预拨7.4亿元医疗保险资金,确保贫困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医院不受支付政策影响;核酸检测价格由200元/项调整为120元/项,抗体检测由100元/项调整为50元/项,确保贫困患者接受检测并愿意接受检测;将我省民族医院自制的10种制剂纳入医疗保险,实行医疗保险业务“不符合”,将门诊极慢症患者用药剂量延长至90天;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政策措施,分阶段收缴和缓缴医疗保险费,全省各类企业负担减轻4.2亿元。

不断优化简化办理服务流程,开辟服务穷人的“最后一公里”。全年为贫困人口开通“绿色通道”,实现“随时”“及时”缴纳保险和待遇;保险赔付、信息变更、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备案等17项业务办理时限平均缩短5至6个工作日;会同卫生、卫生部门,对办卡贫困人口实行“先住院后结算”的服务模式;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简化备案手续,与全国30个省份开通结算业务,将全省1115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平台,解决贫困人口“跑腿、交费”问题。(李雪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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