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政法实践讲堂走进中国人民大学
12月14日上午,中国政法实践讲堂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法官刘桂香以“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施体系”为主题,进行了现场授课和师生互动。
刘桂香通过回顾我国实施改革的历程,比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实施情况,辅以典型案例和权威数据,从实施机制、实施方式、实施过程中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个方面,全面系统地介绍了新时期中国特色实施制度的发展轨迹和逻辑规律,并对该制度的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他生动地描述了中国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提出的中国方案和形成的中国经验。
执行中的困难很复杂,涉及广泛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刘桂香认为,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和制度优势,协调各方面资源,实现实施困难综合治理,促进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赞助、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
刘桂香介绍,为了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阶段性目标。新时期,中国特色的实施体系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形成和完善。通过充分发挥实施制度和模式的作用,清理了积累的实施案例,实现了良性循环,解决了实施领域的一系列突出问题,实施生态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以行政职能更加准确有效地保障了党和国家中心的工作。
刘桂香指出,中国实施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根本原因是实现了“七个坚持”,即坚持以习近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指导,坚决实施法治实习;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实施工作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坚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发展实施工作的重要支撑;坚持负责任、努力工作的优良作风,用钉钉的精神保证一切工作的落实。
最后,刘桂香强调,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成果,不断完善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着力深化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善于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科学技术,不断提高执行的法制化、规范化和智能化水平。
在交流互动中,刘桂香回答了所有来自实施领域师生的热情提问。
活动开始前,刘桂香与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靳诺进行了交流。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党委书记、法学院院长王毅主持讲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大学相关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参加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