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省发布《浙江省工程造价改革实施意见》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是建筑业大省,是全国工程造价改革五大试点省份之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造价改革“不站不破”的原则,浙江省建设厅近日发布了《浙江省工程造价改革实施意见》,决定在舟山、金华、嘉兴选择2-3个投资1亿元以下的住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承包项目,开展“取消最高招标限价、限额定价”改革试点。
《实施意见》明确分三个阶段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浙江省工程造价改革,努力实现建设浙江省工程造价改革先行示范区、计价依据动态管理实践新模式、工程造价数字平台新模式的宏伟目标。
为完善建设工程造价市场化形成机制,《实施意见》提出了创新工程造价改革形成机制、建立计价依据动态管理、完善数字平台建设、加强工程造价监管和服务等改革措施。引导建设方通过对历史积累数据的分类整理,逐步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库,通过市场查询或工程造价数据库和造价指标的动态调整等方式编制招标控制价,以反映拟建项目的实际市场水平。
《实施意见》提出通过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组织协调、技术交流、数据积累和宣传引导等方式,确保工程造价改革顺利实施,促进浙江建筑业优质发展,更好地为浙江自贸区建设和“一带一路”建设服务,为国家工程造价改革提供宝贵经验。(省造价站编辑朱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