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2年新疆将建立全面的教育督导体系和机制
来源:新疆政府网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新时期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新疆将基本建成覆盖面广、运行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性强的自治区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实施方案》着眼于解决自治区教育督导制度和机制改革实施中的困难,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指导,促进新疆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据了解,根据《实施方案》的目标,到2022年,新疆将在监管方面为各级政府建立分级教育监管机制,督促地方和县级政府认真履行教育职责;在督导方面,建立以国家标准为基础的工作机制,自治区统筹评估,地方组织实施,学校督导,引导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在评估监测方面,要建立以教育督导机构统一归口管理、教育督导质量监测评估中心为主体、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为改进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教育督导制度和机制改革的具体任务。强化政府监管、学校监管、评估监控、重点发现问题、诊断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深入人心等职能。同时,加强了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监督和评估,通过加强对学校的监督,引导学校发展自己的特色和标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实施方案》对加强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改革、强化整改制度、建立通报制度、夯实问责制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还要求各地完善教育督导改革和保障机制,完善和加强各级督学,通过不同层次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督学的专业水平,提高教育督导的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
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在下一阶段,教育指导委员会将充分发挥协同作用,督促各有关部门如期实施改革。各地也将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扎实推进教育督导制度和机制改革。